嫁出去的女儿不去分婆婆家房子为什么要争娘家房子

嫁出去的女儿不去分婆婆家房子为什么要争娘家房子

妹妹其实要在这个月的月末订婚来着的,我们的家距离她的婆家中间间隔很远,我们只能先把妹妹带去,找个酒店落脚,等待娶亲。当时我作为娘家人去看妹妹婆家准备好了的婚房,当时看了很生气,就想拉着妹妹会自己家,这也能叫新房,非常旧,还不收拾,像是即将结婚的样子么?

客厅根本没有收拾过,而且很乱

卫生间

餐厅

卧室

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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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12
嫁出去的女儿还是有继承权的,回家争取继承权无可厚非的。
第2个回答  2016-01-11
法律上儿女都有继承父母房产额权利的。但是就是觉得不该争这些东西,都是自己兄弟姐妹,这么计较干嘛?难道跟自己的兄弟姐妹有仇吗,反正我就不会因为这个伤了亲人间的感情。
第3个回答  2016-01-11
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有继承的权利,得看父母的意思
第4个回答  2016-01-11
我觉得如果真像你讲的那样,女儿没尽一点孝道的话,从道德讲她没有权利争这份家产,但是从法律讲也有权利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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