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拘禁现被看守所羁押情节不严重能判刑吗?

如题所述

对于缓刑,我们要清楚这是一种刑罚制度,它只适应在刑法领域,不会适应在行政处罚领域,它是一种对刑罚暂缓执行的刑罚制度,通俗的说,就是公安机关考验犯罪嫌疑人一段时间再考虑原判刑罚!

对于缓刑,我们就要全方位去理解一个制度,这样你们就可以对缓刑有一个概念,那么,何sir的普法也就达到效果。

缓刑的适用条件:
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本身就是针对犯罪行为较社会危害较轻,才会予以考虑缓刑;那么落实到具体法律,《刑法》就要求是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么对于3年有期徒刑,在实践中,一些盗窃少量金额(不过要大于3000元),故意伤害轻伤等犯罪行为,所以缓刑不是每个犯罪嫌疑人都可以申请适用,是有一定范围!

拘役,在刑法上是指短期内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且需要实施劳动改造的一种较轻的刑罚。

二、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而且宣告缓刑不会对所居住的社区产生重大的不良影响
这条规定必须是同时符合,就是说要满足所说的所有条件,假如犯罪分子宣告缓刑,但是对居住的社区会有重大影响,那么法院就不能判处犯罪分子缓刑!

因此,缓刑也要考虑到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和所对周围人的影响程度。

三、犯罪分子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这条规定,表明累犯的犯罪程度较高,五年内再犯有期徒刑的犯罪,说明法律对他的处罚没有起到震慑作用;还有一个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犯罪集团犯罪,本身性质就比较恶劣,首要分子控制着犯罪集团,相应的犯罪性质也是十分恶劣!

缓刑的考验期限
在刑法规定中,宣告缓刑,那么就要对犯罪分子进行一定期间的考察;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其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两个月。

对于有期徒刑来说,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这也是缓刑相应的兜底期间限定。

缓刑是如何接受考察
一、缓刑者要遵守相应的行为规范
根据《刑法》规定:

第一,被宣告缓刑者应该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第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第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的,应该要通过考察机关批准;

第五,要遵守人民法院的禁止令;

第六,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在宣告缓刑时可以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缓刑的考察机关就是在社区进行矫正,那么机关就是该社区单位。

在考察期间,考察机关要考察其是否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以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关于缓刑的管理规定。

二、缓刑的法律后果

一、在考察期间,如果犯罪分子没有《刑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予以宣告;

二、如果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情况,那么就要撤销缓刑,将前罪和后罪一起判处刑罚;

三、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和法院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话,应该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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