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贫困,不少人会想到农村,相比而言,城市贫困现象更需社会关注,一些低收入群体的生存状况令人揪心。这些城市贫困现象,有的是早就存在的,有的则是近十多年的快速城市化留下的“
后遗症”。一些拆迁农民安置小区,需要救助的家庭比例明显高于城市其它小区。
目前,造成少数
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下降的因素主要有:
生活成本上升。相比农村居民,城市生活方式的
现代性决定了城市居民生活成本的昂贵性。一般情况下,农村居民再不济也有一份口粮田和虽然简陋却属于自己的房产,房屋前后种点蔬菜、养点畜禽,能维系底线的吃住问题,生活没有大问题。而城市居民却没有这些,开门七件事,事事都要钱,尤其是当下动辄一平米上万的城市房价,即使对有体面职业的城市人来说,也是一个难言轻松的负担。此外,城市交通、教育等生活设施虽然优越,但也意味着更大的成本支出。这种背景下,城市居民一旦失业或者工作收入过低,而相应社会保障、救济跟不上,其生活的脆弱性和贫困彻底性,不比农村居民逊色多少。
缺技能、就业难。城市贫困居民(包括失地农民)大多年龄偏大,
文化程度较低,职业技能逐渐不能适应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重新参加各类培训的积极性也不高,直接导致再就业难度加大,大多数情况下只能干一些卖体力的粗笨活,收入微薄,还经常遭遇“失业”,失去本就低廉的生活经济来源。
因病因残致贫现象突出。“城市中产者到
贫困户,只隔着一场病”。因病因残是城市贫困人口最主要的致贫或返贫原因。这部分贫困户中有的本人丧失劳动能力,靠低保生活,有的靠年迈父母的
退休金接济,有的借钱治疗造成债台高筑。还有不少家庭仅因一名成员得病,就直接或间接导致全家陷入困境,甚至出现“代际转移”的“危险信号”。
如何解决好城市贫困问题、遏制其高发事态,事关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大局。建成
全面小康,“一户不能落、一个不能少”,不只是农村,同样包括广大城市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