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开除有什么补偿?

我在公司工作2年6个月,合同还没到期,现在公司要我自动提出辞职,并许诺年终奖按上年的标准给我,另外补三个月工资给我。但只给3000元。(一年有一个月工资)我的基本工资是1500元一个月。公司这样做合理吗?被开除的员工能不能享受三个月找工作的最低生活保障。我所在的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是960元每月。我能享受哪些保障?谢谢!!!

被公司开除,一定要把以下问题落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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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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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不能自动离职的,我也是那种情况的,要先跟公司签好协议的,并将公司允诺你的那些条件写上,一式两份,正的好两年六个月的话是支付两个半月的月平均工资,如果是两年六个月零一天的话就是三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所谓月平均工资就是前十二个月的实得工资(就是算上加班费的)的平均。协议的员工可享受失业金,如果有交失业保险的话,那个我不知道是怎么算的,但不是你所说960,可以领四个月,如果你签了下一份合同就没了,但可以累积到下次享受失业金的时候可以一起领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10-09
因为你是自动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没有义务支付任何补偿给你.既然单位答应在你离职后补偿你一定费用,说明是由你提出辞职并与单位协商解除合同这种情况,并不是你据说的"开除".因为现在企业已经没有开除的权利,只有一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
你提出辞职,单位给你补偿,说明单位的做法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如果你不想提出辞职,由单位辞退你,除非是违法解除,一般情况下也不能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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