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2年6个月,合同还没到期,现在公司要我自动提出辞职,并许诺年终奖按上年的标准给我,另外补三个月工资给我。但只给3000元。(一年有一个月工资)我的基本工资是1500元一个月。公司这样做合理吗?被开除的员工能不能享受三个月找工作的最低生活保障。我所在的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是960元每月。我能享受哪些保障?谢谢!!!
被公司开除,一定要把以下问题落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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