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被劳动监察大队人员通知有人举报我,让我去协助调查,我多长时间内去不违法?

我公司承包的工程,有部分工程是总包说我们干的不合格,后来是他们干的,具体价格我们谈过一次,没有谈好,后来公司的其他人去谈的,最后在工地结束撤场时总包让我给他们打了一个条说从工程款中扣除,要不然不让我走,把我的工人和材料车锁在工地内5个多小时,后来公司领导说让写条了,前几天我去总包的人不让我走,让我给钱,我说我的一切行为都是代表公司,但是他们说他们不认识公司,只认识我,只找我,把我扣下不让我走,后来我报警了,让走了,昨天接到个电话是劳动监察大队的,说我被人举报拖欠工人工资,让我去了解下情况,我给公司领导说,领导说先不用管他们,不用去。我在网上查查,如果不去的话,到一定时间,劳动监察大队有权处罚我2000到20000元,请问我多长时间内不去会罚钱,我怎样才能保护好我自己的权益(我只是公司的小员工,工程不是我承包的,我的一切行为都是公司的意思,都是代表公司的)。我对法律也不懂,急求大神帮忙!小弟感激不尽!

第1个回答  2014-05-10
建议尽早去:第一,恶意欠薪严重的,不仅是需要支付赔偿,还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恶意欠薪罪)。第二,你们故意拖延,可能得罪劳动监察大队、劳动局,这在今后对贵公司有弊无利。

如果实在不愿意出钱,贵公司可以考虑直接起诉对方,要求法院认定贵公司与对方不存在债务关系。追问

不是恶意欠薪,而是其中的一部分我们没有认同的(至少我不知道谁认同的)。工程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中有一半是认同的,另一半是不知道的情况下他们施工的;第二部分是一半以上是甲方要求他们施工的,此前我们一不知道,只有一少部分我们是知道的,但是价格的话我是不知道的。我给他们写条的时候价格还是我问的他们写的。现在劳动保障局这边怎么办?这事会跑到我个人身上吗?我怎么才能全身而退保护好自己的权益(这是公司的事)

追答

你如果只是公司员工的话,正常情况是没有刑事或者民事的法律责任的。
处理这件事之前可以提出意见,让领导最终拍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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