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除名和开除军籍的区别

如题所述

开除军籍是取消现役军人身份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军人权利和义务的一种行政处分形式。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开除军籍是军纪处分中的最高惩戒方式。开除军籍是军人处分中最严厉的一种处分方式。军人除名是对于战士的一种处分,直接剔除部队的意思,没有退伍费、安家费,退伍证之类福利与证件。《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对士兵的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记大过;(五)降职或者降衔(衔级工资档次);(六)撤职或者取消士官资格;(七)除名;(八)开除军籍。前款规定的处分项目,依次以警告为最低处分,开除军籍为最高处分。降职不适用于副班长;降衔不适用于列兵和各级士官;降衔级工资档次不适用于最低衔级工资档次的各级士官;降职或者降衔(衔级工资档次)通常只降一职或者一衔(一档)。开除军籍与除名的区别:除名部队承认其当兵的经历,开除军籍则是部队不承认其当兵的经历,这可以从《纪律条例》看出来:《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一百四十四条对被除名的义务兵,取消其军衔,原有职务自然撤销,不得享受国家对退出现役军人的优待。离队时不予退伍手续,由批准机关出具证明,并派专人将其档案材料送回原征集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对被除名的义务兵,应当及时接收,协助落户、档案材料移交等有关手续,并在本县(市、区)范围内予以通报。《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一百四十五条对被开除军籍的人员,取消其军衔和在服役期间获得的奖励,原有职务、级别自然撤销,不得享受国家对退出现役军人的优待。离队时不予退伍手续,由批准机关出具证明并派专人遣送。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对被开除军籍的人员,应当在本县(市、区)范围内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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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03
除名比开除军籍要重,除名就是把你的户口注销,《说白了就是你还活着但是国家已经不承认有你这个人了,那你活着就会感觉到生不如死。》开除军籍:就是把你在部队的档案注销掉,国家或任何组织都不会在承认你当过兵。
第2个回答  2017-09-03
部队除名和开除军籍是一个性质的,除名就必须开除军籍,开除军籍即必须除名,在个人的档案中就不会出现当兵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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