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劳动仲裁开庭通知书,被告公司跑路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也就是说,被告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未委托代理人到庭,会做缺席裁决。

在缺席仲裁的情况下,由于没有被申请人出庭质证,仲裁庭对申请人的请求和提供的证据进行表面查证核实,对形式上无瑕疵的予以表面上的认可。该缺席裁决发生完全的法律效力。尽管这种认可可能在实质上是有误差的。但因为仲裁庭毕竟要公正地对待双方,而不能做缺陷被申请人的代理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缺席仲裁是对被申请人明知对方的权利不能得以实现,或是被申请人对于自身的权利不加关心而受到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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