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可以过户给没有购房资格的一方吗

如题所述

您好,离婚后如果法院将房子判决给了女方,或者离婚协议约定的将房子归属于女方,则不受北京限购政策的影响,是可以过户给女方的。

但是如果离婚时的房子仍有贷款没有还清,需要银行同意,否则离婚后确实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因此,如果女方资金充足的话,是可以要求提前进行还款的。这样一来,就可以在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正常过户了。

如果双方对于财产的分割已协商清楚,建议您在离婚协议明确说明财产归属,必要时可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若是找公证处,建议由专门负责此类业务的公证员根据您的要求起草相关公证条款,避免后续出现争议;仅供您的参考。希望您可以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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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28
从法律上讲,离婚放弃房产的,当然是无房户了,但如果房产证上写着两个人的名字,由于房产登记具有公示的效力,有关部门可能会以房产登记为准,不一定承认是无房户,故必要时建议到公证机关作一产权公证,证明那房屋产权完全归对方所有。
第2个回答  2017-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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