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上写了2个人的名字,契税已经办好,拿房产证之前,其中一人去世,请问如何办理房产证

购房合同上写了2个人的名字,契税已经办好,其他资料已经齐全,拿房产证之前,其中一人去世,两人的关系是女婿和岳父,不打算把房子卖掉 ,请问如何处理,需要什么相关手续?谢谢!

产证上两个人的名字,那两个各占房产份额50%。如果是岳父去世了,他那50%的份额将由他的法定继承人去继承(有遗嘱的遵循遗嘱)。他的子女(如果不只一个女儿),他的妻子(岳母),他的父母(若健在)都可以继承。如果以上关系的人都在,那么所有的这些人一起到公证处,提供死亡证明办理一个继承公证。若只给某一个子女,那其它人都必须放弃继承。办好公证后,持公证书至房地局就可以直接办理新的产证了。追问

一定要办理公证吗?我们感情都比较好的,有2个子女,不想弄公证那么麻烦,以后不会有纠纷的,如果不公证,有其他方便简单的方式拿到房产证吗

追答

这个是继承公证,办理产证时房地局必须要的材料。不是感情好不好的问题。是手续问题。

像之前那位朋友说的办个去世证明,房子就属于另一个人的说法是不可能的。首先,没有去世证明这个说法,只有死亡证明。其次,死亡证明不能证明这个房子的权属,房地局不会因为有一张死亡证明就把他的份额给产证上的另一个人。除非你不去办理新的产证,老产证上会一直有死去的那人在上面。如果不去掉,换成新的,将来变数很大,就会有些节外生枝的事出来。所以建议去做个继承公证,公证书上会明确说明房子份额的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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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9
如果去世的是岳父,那就由子女继承, 出示去世的证明,以及户口本,身份证等等。

假如去世的一方没什么要求的话,那就半个去世证明,房产证只属于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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