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在今天生效吗?

"永远禁止中国人成立或参加反帝性质的组织"是辛丑条约的一部分内容,请问在今天的社会是否还在生效?
不可能清政府跨了,分39年还的9.8亿白银就不用还了吧?

显然是不生效的,

辛丑条约里有这样的规定:1.赔款。中国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9.8亿两;2.划定使馆区。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3.拆炮台、驻军队。拆除大沽及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帝国主义列强可在自山海关至北京沿铁路的12个地方驻扎军队。

如果辛丑条约还生效,楼主是不是还认为外国人还可以在中国的军事重地驻军,还可以在北京建立“国中之国”呢,中国人是不会答应的,既然驻军已经是不可能了,那么辛丑条约对现在的中国来说只是一张废纸,9.8亿白银还有谁理呢,再说,39年也早过了,谁还去提呢,呵呵...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32139.html?wt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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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03
香港和澳门是谈判的结果,因为虽然我们宣布失效,但人家却认为有效啊。虽然是我们的,但也终不能明火执仗地去抢吧。
认死理是书呆子,识大局的才是政治家。邓小平就是政治家,毛泽东也是。他们都没有去抢回香港和澳门就是认识到不宜和西方国家翻脸,一旦关系恶化,我们是刚开始痛快极了,到后面就难过了。
至于赔款么,中国运气实在不错。虽然国民政府依然承认那些不平等条约,但不久就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德国、奥匈帝国相继战败。沙皇俄国爆发了十月革命。前面的两位已经不存在了(也就是德意志帝国和奥匈帝国),那赔款自然不给了,更何况我们中国还是战胜国。苏维埃俄国成立后,列宁公开宣布放弃一切对外国的不平等条约,并要把当初割让我国的领土还给我们。但随着列宁的不幸逝世,这件事就不了了之。
再后来,列强又在中国开始扶植自己的在华代理人,总不好再开口要钱了吧。所以赔款的事不了了之。虽然还被他们经常拿出来作为要挟,但二战后,就什么话也没有了。
第2个回答  2008-11-03
在今天已经失效;

跟一战战败国签的,一战结束后就废除了。
跟二战战败国签的,二战结束后废除。
这是指赔钱,到那时还没赔完的就不赔了;但割掉的地,租借的地大部分都没拿回来[特别是跟俄国签的……]

不可能清政府跨了,分39年还的9.8亿白银就不用还了吧?
——是不可能,在当时肯定是要还的,民国政府还呀…
记得一战后的巴黎和会吧,巴黎和会决定将德国在中国山东的权益转让给日本,你说那么软弱的国民政府,钱怎么会不还呢?

基本废止那些不平等条约已经是新中国以后的事情了,但是像《中葡条约》关于租地的,基本都是租借期满了再收回来,换句话说,是履行完条约了……
第3个回答  2008-11-04
平等与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清政府签的,就要清政府来履行,而不是整个中国和全部生活在这片土地的人民。当年洋人还是挺支持清政府的,就是怕欠款落空,可惜它实在是没落的不行了。

P.S要是当年签条约的时候全部整成分期付款多好啊,哈哈。玩笑。
第4个回答  2008-11-03
肯定不行的,因为新中国成立的时候就宣布废除一切旧中国的不平等条约,所有的条约已经失效了
回答者: boyclcl - 秀才 三级 11-3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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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香港、澳门为什么不即刻收回呢?还要遵照条约,等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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