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的组织管理形式

如题所述

仅供参考: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设7个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工作计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承担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保密、档案、信访、保卫、接待、政府信息公开和对外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

(二)法规股

拟定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负责法制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同级案件核查、案件听证、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三)市场规范管理股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依法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对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组织指导各类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指导经纪人协会工作。

(四)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

拟订注册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承担全县注册商标的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负责广告行业从业单位的指导工作。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

(六)政治工作股

负责本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的管理工作;负责目标责任考评与公务员考核的组织工作;负责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拟定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七)财务和统计股

负责本局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本局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检查实施;负责拟定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个人养老、医疗、住房管理工作;负责本局信息化建设;承担统计工作。

四、基层工商所

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为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副科级建制。按照区域规模及监管职责的要求,全县设置城关、杏林、瓜坡、高塘、柳枝、金堆、赤水等7个基层工商所。其中:城关工商所负责华州镇的工商行政日常管理工作;杏林工商所负责杏林镇的工商行政日常管理工作;瓜坡工商行政管理所负责瓜坡镇的工商行政日常管理工作;高塘工商所负责高塘镇、大明镇的工商行政日常管理工作;柳枝工商所负责柳枝镇、莲花寺镇、下庙镇的工商行政日常管理工作;金堆工商所负责金堆镇的工商行政日常管理工作;赤水工商所负责赤水镇的工商行政日常管理工作;

基层工商所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受县局的委托,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和验照;取缔无照经营和查处超范围经营活动;

(3)监督管理辖区内各类商品市场的交易活动,对设置、张贴、散发等广告宣传活动,开展市场巡查;

(4)监督检查辖区内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不正当竞争,传销、直销行为;监督管理合同,查处合同欺诈行为;

(5)指导辖区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商标注册,监督管理商标使用行为;

(6)处理辖区内消费者纠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由工商所承担的职责。

五、下属事业机构

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共设3个下属事业单位:

(一)注册分局(股组级,全额拨款)

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各类外商投资主体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负责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和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等工作;承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工作;负责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的指导工作。

(二)经济检查大队(股组级,全额拨款)

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利用垄断协议、市场支配地位、行政权力阻碍竞争的反垄断相关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负责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三)“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股组级,全额拨款)

负责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指导12315网络体系建设。

机关党的机构按《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六、人员编制

(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二)基层工商所行政编制27名,各所设所长1名。其中:城关工商所,行政编制4名;杏林工商所,行政编制4名;瓜坡工商所,行政编制4名;高塘工商所,行政编制4名;柳枝工商所,行政编制4名;金堆工商所,行政编制3名;赤水工商所,行政编制4名。

(三)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4名。其中:注册分局,事业编制4名;经济检查大队,事业编制6名;“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事业编制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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