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财产权。这一点在当前的农村表现得成为突出,如财产继承权,在农村和小城市,女性基本上没有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至少是不平等的继承权。如离异女性失去宅基地和土地承包权等。
六是家庭地位。虽然目前女性在家庭的地位普遍提高,但是,根本有关部门发布的中国女性报告来看,只有七成的女性能够参与家庭重大决策,那就是说有三成女性连家庭重大决策的参与权都没有,更不用说那些即使参加家庭重大决策的七成女性到底有多大的决策权。而且,目前中国家庭中仍然有超过25%的女性遭受家庭暴力而得不到有效的制止。最明显的表现还在于户口本上家长的姓名往往是男性,而且子女的姓氏依然以父亲的姓氏为主。
七是生存权。中国目前男女比例之所以严重失衡,根本原因在于女性的生存权要明显低于男性,尤其是许多家庭在妻子怀孕期间,想尽一切办法要知道妻子是否怀的是儿子,如果不是,采取流产等措施的现象依然在许多地区严重存在,这也是一些省份男女比例高达131:100的根本原因,从而导致了全国男女比例高达118:100的现状,而且夫妻遗弃女婴的比例要明显高于男婴。
八是社会舆论。目前的社会舆论对女性的压力明显高于男性。如贞操问题,女性的压力明显高于男性;如结婚,女性遭到逼婚现象明显高于男性,尤其是女性到了25岁还未结婚就有可能被称为剩女,而且离婚之后女性的压力明显高于男性,男性娶比自己小得多的女性舆论往往认为男性有本事,而女性无论是嫁给年龄大很多还是小很多的男性,都要承受相当大的社会舆论。
其实,在男女平等方面还有很多方面没有得到体现,而且这些不平等的体现既有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也有男女生理、身体结构等方面的现实差别,既有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发展程度出现的地区间不平衡,也有中国的法制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等方面的原因。由此可见,虽然中国在男女平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伟大的进步,但要想全方位的实现男女平等,似乎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