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保欠费究竟应该谁来承担?

我是一名哈尔滨市普通劳动者,每天正常上班,每月正常拿工资,但却没有社保。与很多没有社保的人不同,我所在的单位也十分愿意给我上社保,但单位每个月到社保局、医保中心和就业服务中心办理五险手续时,都被告知我的上一家单位欠费,关系转移不了,也交不了费。这样,我交了我好多年的医保关系因超时被中断了,工伤保险手续办不了。我担心我要是生病住院,或者发生工伤事故,我承受不了,谁来负责?我搞不明白,上一家单位欠费与我有什么关系:第一,我个人没欠费,以前单位每个月都从我工资里面扣费的(据我所知,单位从职工工资里面扣费是法律授权的,是政府要求的),至于单位交不交到税务局,与我没关系,法律规定是由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去交地税局也不收啊。第二,单位欠费,地税局不是有很多权力去催缴、查账、强制执行吗?为什么不去催缴?第三,凭什么单位欠费的责任要让个人来承当,依据在哪里?第四,为什么没有欠费上线,单位欠费就一只这么欠着,雪球越滚越大,我们个人就算有心承担都支付不起。我为解决这个问题,认真读了好几遍《社会保险法》,也请教过律师,但仍然没有找到依据。这是为什么?据我所知,像我一样的人还有很多,谁来给我们解决这个问题?

其实很简单,让你上家单位去社保局报停,停到你欠费的那个月。也不用补的。追答

你打12333,加区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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