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11-03
做信用证,全套单证是兑款的前提条件。如果客户还没付款就已经从你手上拿到单证,那么银行的那套单证对他们就没用了,他们又何必再去付款赎单呢?这样也就失去了信用证本身的意义,还不如直接做T/T呢。
还有,正本提单,一般一套3份,都要交给银行,你又哪里来多的一套给客户?
如果已经收了信用证,最好还是按照信用证条款,老老实实交单给你们自己的银行,然后通过银行兑款吧。
PS: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外贸风险难测,请供应商谨慎抉择。
第2个回答 2008-11-03
绝对不可以的,这样做信用证就没有意义了.千万别上当受骗哦!
第3个回答 2008-11-03
你这个叫径寄单证,风险很大。一般对与临近国家的贸易,客户为在第一时间提货,减少目的港费用时才使用。
客户完全可以和开证行勾结,不给你一毛钱提货。或者提了货后,叫开张行挑你单张的毛病,要求折扣等。
不在双方相当信任的情况下,慎用
第4个回答 2008-11-03
最好不要,客人拿到正本资料,提完货不付钱,那不是完了!
如果要寄的话也是让银行那里来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