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怎么在上海办护照

如题所述

一、外地人在上海办护照的条件

1、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的外省市人员。 

2、在沪就业并最近一年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外省市人员。 

3、在沪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市人员。 

4、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二、外地人在上海办护照的地点

1、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咨询电话:289519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

2、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公地址:蒙自路701号;咨询电话:2303624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8:30-17:00。

3、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公地址:番禺路865号;咨询电话:2303722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8:30-17:00。

扩展资料:

办护照注意事项

1、全部相应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必须是B5或者A4纸规格;

2、因为需要当即拍摄护照专用照片,所以客人应注意本人的服饰与仪表;

3、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须是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背景颜色为白色,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

参考资料: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办事机构查询-上海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外省市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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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9
符合以下条件的,就可以在上海办

1、持有一年期以上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配偶和16周岁以下的子女。
2、在沪就业并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是指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算,须已经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未缴、补缴均不视为连续正常缴纳)。
3、本市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
4、本市居民的非本市户籍配偶及16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5、符合2、3规定的就业就学人员的在本市暂住6个月(含)以上的配偶及16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6、年满六十岁且在本市暂住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
7、在本市暂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此类人员只能申请换发、补发普通护照)
注:上述人员如果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向其户籍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办证申请。(引进人才类外省市人员如系本市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除外)
第2个回答  2019-03-31
外地人在上海办理护照需要满足的条件:
就业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要本人带户口簿+复印件、
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年或以上有效的本市居住证、连续一年本市社保证、照片+照片回执去市出入境厅办理;
在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本人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照片+照片回执去市出入境厅办理。

满足条件的可以上市级出入境厅官网预约办理时间,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只能本人回户籍地办。
另如果你是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要拿申请回单位盖批核章。
以下是流程:
1、上市出入境厅官网填表预约;
2、按照预约时间带上证件去出入境管理局填表、交表;
3、按要求用银行卡付费;
4、领取办证回执;
5、在回执上所示领证日期或之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回执领取。须约30个工作日。
第3个回答  2020-01-25
第4个回答  2019-07-04
可以的,非上海市的人员可以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具体的条件如下:

(1)持有一年期以上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配偶和16周岁以下的子女。

(2)在沪就业并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是指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算,须已经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未缴、补缴均不视为连续正常缴纳)。

(3)本市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

(4)本市居民的非本市户籍配偶及16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5)符合(2)、(3)规定的就业就学人员的在本市暂住6个月(含)以上的配偶及16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6)年满六十岁且在本市暂住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

(7)在本市暂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申请赴台同类签注。上述人员(除第一项中系本市登记备案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外)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向其户籍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办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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