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干了六年临时工,不干了有什么补偿

在事业单位当了六年临时工,签了五年合同,2015年7月31日合同到期单位没有续签合同,给缴纳的保险有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别的保险没有,我们这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但是发给我们的工资是1200,现在说不干了单位能补什么钱,能详细说说吗?这种情况算不算单位辞退我。谢谢

你好!有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对我的解答还算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好评吧,有什么法律问题还可以进我的法律工作室找我咨询,您的肯定是对我的最大鼓励!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