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二辩陈词

见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二辩陈词

主席、评委,大家好!
首先声明我方观点“大学生见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
“见义不为,无勇也。”可见,若一个行为被定义为“见义勇为”就必然有着“奋不顾身”的“勇”在里面。紧要关头,时间就是生命,救人当然更重要,量力而行何为勇?可是对方辩友却一再模糊辩题,激情过后,我要指出对方辩友有失偏颇之处: 1、对方辩友对我方辩友中的奋不顾身理解有失准确,奋不顾身并不等同于鲁莽,流血牺牲。也可以斗智斗勇的。 2、“量力而行”和“斗智斗勇”是不同的,“斗智斗勇”是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之中,属于奋不顾身的一种方式,而“量力而行“是在”勇为“之前的思量 3、对方辩友忽略了量力而行的不稳定性,根据《辞海》的解释,量力而行是具有勉强性的,对方辩友也意识到了见义勇为具有的风险性,那么就不难理解,“量力而行“,往往会变为“少行”甚至是“不行” 对方辩友歪曲了人的生命价值取向,忽略了生命存在的意义。
现在我要仔细说明“大学生见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首先,孟子云:“先义后利。”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千年来作为激励人们与邪恶作斗争的精神支柱。而为人民、国家的利益而“奋不顾身”也被世人千古传颂。进一步,我想问:难道一个历经千年的“传统美德”“精神支柱”仅仅告诉我们“鲁莽行事”“流血牺牲”吗?显然,不是,它在昭示一个比生命还具有价值的字“义”。何为见义勇为的“义”?这个“义”就是“正义”。当我们面对邪恶,需要伸张正义时,保卫人民、国家的利益,弘扬整个时代的精神,为社会、给仍然懵懂的人们以警示时,显然,这个“义”的价值远远超然于生命。所以奋不顾身绝不是不珍惜生命,反而是更懂得生命价值的表现。对方辩友说祖国、社会、家庭培育了我们大学生那么多年,奋不顾身不值得,我们有家人、有亲情、友情、爱情,所以不值得,应该用所学的知识回报社会,才是真正的实现了生命的价值。我想说,在平时我们的确应该努力学习,去回报社会和家人。可是当碰到需要“见义勇为”的时候,情况就不一样了。难道要因为珍惜生命,固执于“用知识回报社会家人”的观念而退缩和不为吗?这样只会导致人情冷漠,甚至道德沦丧、信仰缺失啊,对方辩友!我们再进一步,生命的意义不只是个人的功名,不只是豪宅名车,不只是享受生活!泰戈尔说过“天空没有留下翅膀的痕迹,但我已经飞过。”所以生命存在的真正价值在于,它可以创造出远远大于生命本身的价值。也正是因此,在面对“义”
时,我国传统美德告诉我们要去“勇
为”,去“奋不顾身”。尤其是我们当代大学生应该拥有正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在面对坏人坏事时,如果都不去伸张正义、不去奋不顾身的话,只会出现道德滑坡、人民冷漠,在突发情况面前袖手旁观、见义不为,让见义勇为遇到尴尬,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啊!
面对国家的号召、面对社会的需要、面对需要你帮助的正处于危害下的人们,我们大学生还要说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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