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参与人可以变更吗?

按照07年颁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条例>>,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那么应工作需要,可否变更参与人呢?

可以修改,但要经过批准。 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以年度基金项目指南为基础确定研究项目,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提交证明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对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符合该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的项目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扩展资料

基金管理机构对已受理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先从同行专家库中随机选择3名以上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再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对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可以只进行通讯评审或者会议评审。

评审专家对基金管理机构安排其评审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认为难以作出学术判断或者没有精力评审的,应当及时告知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选择其他评审专家进行评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10-03
第十五条 项目执行过程中,一般不得中途更换项目负责人或调整《重大项目合同书》及《重点项目申请书》的内容。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项目申报渠道提出项目变更申请,并附与变更要求相应的材料(变更原因、候选人简历、学术水平、研究能力的文字说明及完成项目的计划等)。

(一)因健康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二)因非自身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延期的;

(三)确需对计划目标、内容、进度或经费进行调整的。

第十六条 所有变更申请须按项目申报渠道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提交电子版材料,同时报送书面公函。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参与人是可以变更,但是变更必须要符合国家的政策,下面是关于变更的要求,你可以对照执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
(2014年10月14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通过)
第十六条 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实施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变更或者终止项目实施的申请,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
(一)项目负责人不再是本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的;
(二)项目负责人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三)项目负责人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四)其他需要由依托单位提出的情形。
第3个回答  2008-10-17
可以

但是得填写相关的变更手续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8-10-05
不可以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