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人民法院顺义区法院审判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如题所述


顺义区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构,设有多个专门的审判庭,确保法律程序的有序进行。


立案庭的主要职责包括审查各类案件的立案申请,办理诉前财产和证据保全,处理司法救助申请,以及对本院案件的审判流程进行管理,同时接待和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刑事审判方面,第一庭处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各类刑事犯罪,包括附带民事诉讼;第二庭则负责破坏经济秩序、侵犯财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审理。


民事审判部分,第一庭负责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包括房地产和合同纠纷;第二庭审理法人合同与侵权纠纷,如农村承包合同、企业承包等;第三庭则处理知识产权案件,包括著作权、商标权等。


行政审判庭处理行政案件、非诉执行和行政赔偿,审查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申请。审判监督庭则负责再审案件的审查、确认国家赔偿等事项,并进行相关审判工作调研。


执行庭负责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包括与其他法院的委托执行工作。如需联系,可前往顺义区府前东街邮编101300,电话69421394,办公电话69444921,或通过公交300内环至三元桥转918或970到达指定地点。


此外,法院在后沙峪、李遂、牛栏山和杨镇等地设有派出法庭,各法庭负责其特定的辖区范围内的案件审理。





扩展资料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地处首都东北郊的顺义。辖区面积1021平方公里,包括12个镇、7个地区办事处、2个街道办事处、管辖人口近60万。顺义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49年10月1日。1998年12月16日顺义县撤县设区挂牌,改称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原院址为顺义区建新西街,现院址为顺义区府前东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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