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10-08
普通话的定义
“普通话”的定义,解放以前的几十年一直是不明确的,也存在不同看法。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10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期间,汉民族共同语的正式名称正式定为“普通话”,并同时确定了它的定义,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为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努力 》的社论,文中提到:“汉民族共同语,就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把普通话的定义增补为“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标准,使得普通话的定义更为科学、更为周密了。其中,“普通话”二字的涵义是“普遍”和“共通”的意思。
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这是在1955年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上确定的。这个定义实质上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提出了普通话的标准,那么这些标准如何理解呢?
“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指的是以北京话的语音系统为标准,并不是把北京话一切读法全部照搬,普通话并不等于北京话。北京话有许多土音,比如:老北京人把连词“和(hé)”说成“hàn”,把“蝴蝶(húdié)”说成“húdiěr”,把“告诉(gàosu)”说成“gàosong”,这些土音,使其他方言区的人难以接受。另外,北京话里还有异读音现象,例如“侵略”一词,有人念“qīn lüè”、也有人念成 “qǐn lüè”;“附近”一词,有人念“fùjìn”,也有人念成“fǔjìn”,这也给普通话的推广带来许多麻烦。从1956年开始,国家对北京土话的字音进行了多次审订,制定了普通话的标准读音。因此,普通话的语音标准,当前应该以1985年公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以及2005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为规范。
就词汇标准来看,普通话“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指的是以广大北方话地区普遍通行的说法为准,同时也要从其他方言吸取所需要的词语。北方话词语中也有许多北方各地的土语,例如北京人把“傍晚”说成“晚半晌”,把“斥责”说成“呲儿”,把“吝啬”说成“抠门儿”;北方不少地区将“玉米”称为“苞米”,将“肥皂”称为“胰子”,将“馒头”称为“馍馍”。所以,不能把所有北方话的词汇都作为普通话的词汇,要有一个选择。有的非北方话地区的方言词有特殊的意义和表达力,北方话里没有相应的同义词,这样的词语可以吸收到普通话词汇中来。例如“搞”、“垃圾”、“尴尬”、“噱头”等词已经在书面语中经常出现,早已加入了普通话词汇行列。普通话所选择的词汇,一般都是流行较广而且早就用于书面上的词语。近年来,国家语委正在组织人力编写《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将对普通话词汇进一步作出规范。
普通话的语法标准是“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这个标准包括四个方面意思:“典范”就是排除不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作为语法规范;“白话文”就是排除文言文;“现代白话文”就是排除五四以前的早期白话文;“著作”就是指普通话的书面形式,它建立在口语基础上,但又不等于一般的口语,而是经过加工、提炼的语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0-12
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的共同语,是现代汉语的标准语,是现代汉民族各方言区之间进行交流的工具,也是我国各民族之间进行交流的工具,即我们国家的通用语言。我国《宪法》总纲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了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的地位。
新中国建立以后,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受到高度重视。1955年,“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在北京召开。这两个会议确定了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名称、定义和标准,将它正式定名为“普通话”,意思是“普通”“共通”的语言,同时从语音、词汇、语法三方面确定了普通话的内涵,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普通话就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是全国各民族通用的语言。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普通话”这个词早在清末就出现了。1902年,学者吴汝纶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议中国应该推行国语教育来统一语言。在谈话中就曾提到“普通话”这一名称。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学日本时,曾与留日学生组织了一个“演说联系会”,拟定了一份简章,在这份简章中就出现了“普通话”的名称。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学者朱文熊在《江苏新字母》一书中把汉语分为“国文”(文言文)、“普通话”和“俗语”(方言),他不仅提出了“普通话”的名称,而且明确地给“普通话”下了定义:“各省通行之话。”上世纪三十年代瞿秋白在《鬼门关以外的战争》一文中提出,“文学革命的任务,决不止于创造出一些新式的诗歌小说和戏剧,它应当替中国建立现代的普通话的文腔。”“现代普通话的新中国文,应当是习惯上中国各地方共同使用的,现代‘人话’的,多音节的,有结尾的……”
“普通话”的定义,解放以前的几十年一直是不明确的,也存在不同看法。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10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期间,汉民族共同语的正式名称正式定为“普通话”,并同时确定了它的定义,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为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努力 》的社论,文中提到:“汉民族共同语,就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把普通话的定义增补为“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标准,使得普通话的定义更为科学、更为周密了。其中,“普通话”二字的涵义是“普遍”和“共通”的意思。
不愿说普通话的原因相当复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受“从众心理”、“趋同心理”的支配。因为周围没有形成说普通话的风气,有些人害怕说普通话不能被别人理解,会招来讽刺、打击,所以不愿意做“出头椽子”,采取随大流的态度;有的教师在课堂上能说流利的普通话,下课及其他交际场合却都说方言,生怕说普通话被人认为出风头,难以合群;有些干部担心说普通话会被人看成打官腔,让人失去亲切感,使自己脱离群众。在这种从众、趋同心理的支配下,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在进行社会交际时,如果对方说方言,另一方就也用方言与之攀谈,觉得这样似乎更容易接近些,更亲切些。因此,许多人进行社会交际时不愿意说普通话。
二、受“方言优越感”的影响。有些大都市的人,由于自己所处的城市经济建设、科学文化等诸多方面都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因此产生了一种优越感,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所以他们在与外地人交际时不说普通话,用说方言来表现这种优越感。
三、有些人头脑中根本没有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他们不知道推广普通话是由国家宪法所规定,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不懂得在推普问题上也要履行公民义务,也要遵守国家法规,他们错误地认为说不说普通话是个人行为,与他人无关。因此,他们在应该说普通话的场合根本意识不到使用普通话,而是随心所欲地让方言大行其道。
四、还有一些人因为平时不经常说普通话,所以不能用普通话流畅地表达思想感情,他们总觉得说普通话很别扭、不习惯,影响表情达意,于是就不大愿意说普通话,有时开头说的是普通话,说了几句觉得不方便又改说方言。也有一些人因为普通话说得不好,害怕出丑,害怕被人笑话,干脆就不说普通话。
山村大嫂争学普通话
石家庄日报讯 “ben———pen,ma———fa”。8月9日,从赞皇县上段村口的小学教室里传出一阵阵学汉语拼音声。走进教室一看,学拼音的不是小学生,而是一群农妇们。一打听,才知道这是上段村举办的普通话短训班。
深山里的嫂子们因何学说普通话?这是因为上段村地处赞皇县西部深山区,多年来是全县最穷的村,心灰意冷的村民曾两次联名请求移民搬迁。去年3月,县委书记王俊英到这里蹲点调研,发动村民利用村里四相公寨、棋盘峰、魏长城等丰富资源搞起了旅游开发。现在,路通了、电话通了、电视有信号了,棋盘山风景区开发出来了,全村家家户户全部吃上了旅游饭:开了30多个家庭宾馆,建起了20多家饭店,卖纪念品,当导游。去年全村人均收入增了600多元,还娶了5个好媳妇。今年非典过后,游客天天爆满,一些外市、外省的人也慕名而来。但在与游客的接触中,农嫂们觉得讲土话与游客们很难沟通,有时还弄出笑话。山民们认识到,旅游要大发展,必须学习普通话。在县旅游局的帮助下,他们请来了赞皇中学的语文教师教普通话和接待礼仪。该村支书沈金廷说:“像这样的素质培训今后俺们要多搞,只有这样,俺们才能办好旅游。”
第3个回答 2008-10-12
推广普通话宣传口号
(1)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2) 积极普及民族共同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3) 爱国旗,唱国歌,说普通话
(4) 四海同音,万众一心
(5) 普通话:神州音,华夏情
(6) 普及普通话,四海是一家
(7) 面向现代化,推广普通话
(8) 积极普及普通话,齐心协力奔小康
(9) 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
(10) 推广普通话,公务员要带头
(11) 新闻媒体要成为推广普通话的榜样
(12) 普通话是我们的校园语言
(13) 我是中国娃,爱说普通话
(14) 普通话: 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15) 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文明语,送一片真情
(16) 沟通——从普通话开始
(17) 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
(18) 说普通话,从我做起
(19) 说好普通话,朋友遍天下
(20) 普通话,使你我靠得更近
(21) 普通话——时代的需求,时尚的追求
(22) 普通话——让生活更精彩,让社会更温馨
(23) 普通话同青春携手,文明语和时尚并肩
(24) 文明语深入男女老少心,普通话融汇东西南北情
(25) 心相印,语相通,共奔小康乐融融
(26) 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
第4个回答 2008-10-10
“普通话”的定义,解放以前的几十年一直是不明确的,也存在不同看法。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10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期间,汉民族共同语的正式名称正式定为“普通话”,并同时确定了它的定义,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为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努力 》的社论,文中提到:“汉民族共同语,就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把普通话的定义增补为“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标准,使得普通话的定义更为科学、更为周密了。其中,“普通话”二字的涵义是“普遍”和“共通”的意思。
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这是在1955年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上确定的。这个定义实质上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提出了普通话的标准,那么这些标准如何理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