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湘西龙山县关于新增3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如题所述


11月11日,我县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和密切接触者追踪中,发现3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目前该3名感染者已转运至龙山县定点救治医院。对其密切接触者及其他风险人员进行追踪排查、流动病学调查和隔离管控。现将此3名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感染者:姚某阳
11月05日:
14:07,与妻子张某莲从重庆乘坐K1095车次9车厢4座到达龙山北站,乘坐田某律私车至醒龙大酒店;
15:11,到达醒龙大酒店茶楼休息;
16:20,乘坐湘UX6061出租车到166车站后门,后乘坐田某江面包车回召市镇坪溪村一组家中;
17:37,回到家,后未外出;
11月6日:
居家,未外出;
11月7日:
6:00,从召市镇坪溪村一组家中坐田某江面包车前往龙山县城;
7:20,到达166车站后门下车,沿团结路、新建路步行至丰彩超市楼上家中,期间在超市楼下过道向菊面馆吃面;
8:35,前往中医院核酸采集点采样;
9:04,沿新建路、长沙路、民族路步行至醒龙大酒店茶楼休息;
10:14,乘私车从醒龙大酒店茶楼前往湖北宣恩李家河镇看工地,后返回龙山县城;
12:00,至龙山醒龙大酒店茶楼休息;
15:03,步行去民安街道龙凤路93-5号张某华家中吃饭;
18:09,乘私车至醒龙大酒店茶楼休息;
23:43,回丰彩超市楼上家中,未再外出;
11月8日:
9:35,从丰彩超市楼上家中步行至醒龙大酒店茶楼休息;
10:52,乘私车至湖北宣恩县李家河镇看工地,后返回龙山县城;
13:46,在龙城中央龙城千禧宴会厅门口下车,乘坐湘U6036出租车前往166车站;
14:10,到达166车站,坐上田某江面包车等候发车;
15:39,乘坐田某江面包车回召市镇坪溪村一组家后,未再外出;
11月9日:
居家,无外出;
11月10日:
09:44,前往召市镇卫生院核酸采集点采样,后乘坐姚某私车回家,未再外出;
感染者:张某莲
11月05日:
14:07,与丈夫姚某阳从重庆乘坐K1095车次9车厢5座到达龙山北站,乘坐田某律私车至醒龙大酒店;
15:11,到醒龙大酒店茶楼存放东西,去新龙超市后面巷子见向某英,后步行至醒龙大酒店;
16:20,乘坐湘UX6061出租车至166车队后门,然后乘坐田某江面包车回召市镇坪溪村一组家中;
17:37,回到家,未再外出。
11月6日:
6:00,给村民李某香测量血压后,去村部卫生室整理资料;
16:30,期间回一次家后,一直在村部卫生室整理资料;
19:00,回家,未再外出。
11月7日:
6:10,给村民田某秀、姚某美测量血压;
7:00,回家;
8:20,去村部卫生室整理资料,期间村民谢某香、田某香购药;
9:30,到瓦房卫生院核酸采集点采样和采购药品;
16:30,回家整理资料,未再外出;
11月8日:
居家,未外出;
11月9日:
9:30,到瓦房卫生院核酸采集点采样后回家;
17:30,从家中至村部卫生室;
17:45,上门为村民张某香打针后回家,未再外出;
11月10日:
8:00,乘坐张某私车去农村商业银行召市支行营业大厅为彭某妹测血压,后步行至召市镇卫生院陪丈夫姚某阳核酸采样;
11:00,乘坐女儿姚某私车回家,后未外出。
感染者:彭某花
彭某花,系阳性病例姚某阳母亲。一直在家,只在家门口附近走动,未去过其他地方。
请与以上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地村或县疾控中心、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措施。如有瞒报、迟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743-6234025
县疾控中心:0743-6223469
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1日
原文链接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增3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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