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丈夫死亡,房照是女方的名字,男方儿女有继承权吗?

如题所述

您好。
第一,如果女方与二婚丈夫之间没有在婚内签署过财产协议,约定房产归属的话,房产证上即使是只写了女方一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二婚丈夫去世了,且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依照法定继承,那么,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了现任配偶、父母、子女,二婚丈夫的儿子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法对二婚丈夫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第三,二婚丈夫在该套房屋上的遗产范围仅限于其共有的那一部分,法院在遗产分割时候会先将属于您的那一份财产与遗产范围区分。
如有需要,可以私信我。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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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7-18
您好,在没有男方遗嘱的前提下男方儿女是有法定的继承权的。
男方儿女的继承权来源于血缘,并不会随着男方第一次离婚而被剥夺。因此男方儿女作为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与二婚的妻子平均分配男方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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