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是招标人为了保证投标人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一种担保。这种规定的目的是确保投标人的认真性和责任感,同时减少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
通常情况下,如果您已经递交了投标文件并支付了保证金,但没有参加开标会议,保证金可能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而有所不同。招标文件中的具体规定会影响是否会扣除保证金。以下是可能的情况:
1. 扣除保证金: 如果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所有投标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未参加会议的投标人可能会被视为违规,因此可能会扣除一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这种规定的目的是确保投标人的积极参与和认真性。
2. 保留保证金: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但招标机构或代理机构可能会保留保证金,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违规情况。这取决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但不一定会立即扣除。
3. 退还保证金: 在其他情况下,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规定未参加开标会议会导致保证金被扣除,那么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退还。然而,您应该确保与招标机构联系,以了解他们的具体政策。
重要的是,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您应该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是关于保证金和开标会议的规定。如果您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最好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与招标机构或代理机构联系,以获得明确的指导和解释。这有助于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并保护您的权益。
撤销和撤回的概念,你没搞清楚。
对于已经递交投标的,投标截止期“后”再修改或者放弃属于“撤销”;
对于已经递交投标的,投标截止期“前”再修改或者放弃属于“撤回”。
对于撤回是没问题的,保证金肯定可以退;但是对于撤销肯定是没法退的。
国务院令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