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试用期工资规定

如题所述

劳动法试用期工资规定如下:
1、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需要按照正式工资的一定比例来计算;
2、试用期的工资应是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具体的工资数额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具体如下: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7、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百分之八十,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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