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退伍老兵优待证什么下发

如题所述

退伍军人优待证一般在退伍后办理相关手续时马上发放或一年内发放。
一、什么是优待证
优待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简称。优待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优待证以银行卡为载体,不具备透支功能。
二、优待证申领对象
(一)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
1、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也符合申领条件(《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一条)。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二)不符合条件的:
1、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
2、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
3、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4、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由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审核情况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
部队转制的文职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不在申领优待证范围内。
三、申请地点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
2、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对象,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应符合常住地(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规定。
四、优待证的发放
1、申请人原则上应申请户籍地所在地区发放的优待证。
2、不在户籍地所在地区常住的对象,可以申请常住地地区发放的优待证。
3、若申请常住地地区发放的优待证,应符合常住地(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规定。如不符合常住地(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规定,可根据申请人意愿转为申请户籍地地区发放的优待证。
4、申请人需要选择户籍地区或常住地区作为本人优待证的发放地。同时,发放地区要保障持证人应享有的权利,确保其充分享受本地区提供的优先优惠等优待服务。
五、申请数量
1、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对象,可根据意愿选择申请其中一种优待证。
2、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六、办理流程
1、重点优抚对象,请提供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相片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办理。
2、非重点优抚对象,若符合重点优抚对象的条件可提供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按程序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
对参战退役军人,应当提高优待标准。
第四十九条 国家逐步消除退役军人抚恤优待制度城乡差异、缩小地区差异,建立统筹平衡的抚恤优待量化标准体系。
第五十条 退役军人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退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依法合并计算。
第五十一条 退役军人符合安置住房优待条件的,实行市场购买与军地集中统建相结合,由安置地人民政府统筹规划、科学实施。
第五十二条 军队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为退役军人就医提供优待服务,并对参战退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给予优惠。
第五十三条 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优待,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优抚医院、光荣院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收治或者集中供养孤老、生活不能自理的退役军人。
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优先接收老年退役军人和残疾退役军人。
第五十五条 国家建立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在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帮扶援助。
第五十六条 残疾退役军人依法享受抚恤。
残疾退役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标准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消费物价水平、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国家财力情况等因素确定。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发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