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和房证人不一致可以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因为办理房产证填写的人名是房屋登记簿来填写的“预告登记权利人”项,而此项填写的内容就是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购房人,所以签合同和房产证只能是同一个人。
一、房屋买卖合同更名是否合法
对于购房合同能否更名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
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
2、如果购房者已经网签,则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同意的话,先要撤销合同,并且原合同撤销之后,再和买方签订合同重新备案,这样是可以的。这里面最关键的是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并且需要确定,是否原合同真正撤销,买房的合同才可以成功备案。另外,已经按揭的房屋是无法办理更名的。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
二、签了购房合同可以加名字吗
签了购房合同是可以加名字的。购房合同订立后想增减名字的需要与开发商协商,在开发商同意的基础上办理更名手续,重新签订合同,如果是婚后加配偶名字,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即可。
一、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的材料如下:
1、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 房地产权共有证;
3、 房产证;
4、 契税证;
5、 户口本、结婚证。
二、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流程如下:
1、单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
2、买卖双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
3、到公证机关公证再申请过户;
4、全体共有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变更;
5、凭借结婚证直接办理。
三、购房合同与房屋权属证书的区别
1、属性不同: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而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房屋产权移转而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明,属于证件。
2、签署与发放机构不同:
购房合同是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签署,是办理房产证的依据,在办理房产证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而房产证则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
3、法律效力不同:
买受人自订立购房合同后,便享有请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房屋的请求权;而房产证作为房屋所有权证明,其具有公示公信效力,一般情况下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申请共有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全体共有人合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
共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应当注明共有情况,并列明全体共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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