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但依照规定不予注册登记,不能上道路行驶。需要上牌照,电动三轮车是电动车的一种,用电瓶来驱动电机行驶。电力驱动及控制系统由驱动电动机、电源和电动机的调速控制装置等组成。电动摩托车的其它装置基本与内燃机的相同,应当属于机动车的一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不需要驾驶证,超出标准则需要驾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答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其他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答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
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