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是日常一个常见的税种,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目前,印花税不需要按月申报了,按期申报应当为按季度申报。
政策依据如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综合申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7号)文件要求,自2020年10月1日开始,印花税按季度或者按次计征。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应当为按季度申报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