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员品级有正一品文职京官师、太傅、太保、殿阁大学士(雍正八年后)。文职外官经略大臣(通常由大学士兼任,因事特设,事罢即撤)、大学士衔总督。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武职外官伊犁将军、绥远将军。
从一品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部院尚书等文职外官各省总督(兵部尚书衔)、驻藏办事大臣(兵部尚书衔)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九门提督)、内大臣武职外官驻防将军、都统、提督、巡抚(加提督衔)。
清朝的官员制度
不难看出,康熙初年就明确规定,凡父母年70以上的独子,必须要回籍奉养父母。此后关于终养制度,又屡有变更。乾隆二年有“亲老改补近地”的规定,即官员在铨选时被发到远离祖籍地任职,不便照顾父母,可以改任临近省份任职,以便照顾父母。
乾隆七年又规定,凡是亲老改补近省的官员,原先的远缺也会一直保留,等到该员父母去世,终养和丁忧结束后,再补保留的远省官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有些官员借终养为由,而逃避远省任职。
从制度上来说,终养和守孝一样是每个品官都必须要遵守的。但各省的教职是个例外,这是因为教职多在本省任职,因回故里探亲比较方便,所以教职类的官员无须终养。
清朝官员品级有18级,介绍如下:
1、正一品
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殿阁大学士。
文职外官:经略大臣、大学士衔总督。
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
武职外官:伊犁将军、绥远将军。
2、从一品
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部院尚书等。
文职外官:各省总督、驻藏办事大臣。
武职京官:九门提督、步军巡捕统领、内大臣。
武职外官:驻防将军、都统、提督、巡抚。
3、正二品
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内务府总管。
文职外官:各省总督、河道总督。漕运总督、山东巡抚、驻藏办事大臣、西宁办事大臣。
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
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盛京总管。
4、从二品
文职京官:各部院左右侍郎、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
文职外官:巡抚、驻藏帮办大臣、布政使。
武职京官:散秩大臣。
武职外官:副将。
5、正三品
文职京官:都察院左右副都御史、宗人府丞等。
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
武职京官:一等侍卫、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等。
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
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
文职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
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王府一等护卫等。
武职外官: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
7、正四品
文职京官:佥都御史、大理寺少卿、鸿胪寺卿等。
文职外官: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
武职京官:二等侍卫、、副护军参领、侍卫领班等。
武职外官:防守尉、都司、指挥佥事等。
8、从四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国子监祭酒等。
文职外官:知府、土知府、盐运使司运同。
武职京官:城门领、四品典仪、二等护卫等。
武职外官: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9、正五品
文职京官:光禄寺少卿、六科给事中、各部郎中、钦天监监正等。
文职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隶州知州。
武职京官:三等侍卫、步军校等。
武职外官:关口守御、千户等。
10、从五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读、御使、各部员外郎等。
文职外官:各州知州、盐运司副使等。
武职京官:四等侍卫、五品典仪、三等护卫等。
武职外官:安抚使、宣抚使司副使、副千户等。
11、正六品
文职京官:各部院主事、大理寺左右寺丞等。
文职外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
武职京官:兰翎侍卫、亲军校、前锋校等。
武职外官:门千总、营千总、百户等。
12、从六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等。
文职外官: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等。
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
武职外官: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
13、正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太常寺博士、国子监监丞等。
文职外官:京县县丞、知县、教授等。
武职京官: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
武职外官: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
14、从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检讨、典薄、国子监博士等。
文职外官:直隶州州判、州判等。
武职京官:七品典仪。
武职外官:盛京游牧副尉。
15、正八品
文职京官: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等。
文职外官:布政司库大使、盐运司库大使、县丞等。
武职外官:外委千总。
16、从八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典薄、国子监典薄、鸿胪寺主薄等。
文职外官: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训导。
武职京官:八品典仪、委署前锋校等。
17、正九品
文职京官:钦天监监侯、司书等。
文职外官:府知事、通判知事、县主薄等。
武职京官:各营兰翎长。
武职外官:外委把总。
18、从九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诏、国子监典籍等。
文职外官;府厅照磨、州吏目等。
武职外官:额外外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