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致轻伤对方要赔偿过高怎么处理在线等

我们院2户.我家和我亲大爷的房.我大爷的女儿租给了3个护士.前天他们带了2个男孩来.然后因为一些锁事跟我的父母吵起来了.还辱骂他们.现在的年轻人.大家都知道的.我情急之下扇了其中某人1个嘴巴.是女孩.说话太气人了.她没还手.但是他们里的男孩冲上来打我.于是我还手2拳把对方鼻梁骨打骨折了.然后被我扇的女孩报了警.我们双方都做了法坚我轻微伤.他轻伤.昨天他要求赔偿3万.今天又说去做了颈椎什么的检查.我找他谈的话他就说暂时不想谈等都检查完的.
我现在想知道.
第一.他在法医坚定完以后还能去医院什么的做治疗吗.这个能算到以后的赔偿里吗?

第二.法医鉴定到了派出所手上.即使是轻伤理论上应该也是先进行调解.如果派出所直接来按我.我应该托人办理什么手续.是取保候审.还是什么.因为不知道对方想怎么处理.而我这托的人又官太大不敢轻易惊动.所以目前没找呢.鉴定是刚出的.我就怕派出所马上来按我.到时措手不及.

第三.所里收到轻伤鉴定没抓我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双方调解不了.派出所上报到法院.应该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那么对我的判罚最多是1-3年.那么对他有没什么刑事判罚或拘留.毕竟他也对我造成了轻微伤.此外民事上.如果对方想让我赔3万.他自己在去法院告我的时候就得先交3万.如果交不出呢? 法院还受理吗?

第四.在法院受理了并开庭的情况下.我都需要赔偿对方什么费用? 是对方报给法院的还是说他的医疗费用什么的有并且花费的.

我是北京的.事儿在西城
以上问题条件是双方都不托什么人.基本正常的前提下.
希望有经验的或者那位法律高人来帮帮忙.我个人纯属维护父母和租房的利益一时冲动.我想把时间搞清楚.以便想想对策.在线等.先谢谢了.百度分好说.我所有的都可以追给你们.
多谢您.能在补充两句吗.关于第一个问题.不是我陪着去的医院做的检查.到最后也得算到赔偿里吗? 他现在不是去治疗.是去做其他部位的检查.比如颈椎什么的.那如果他以前颈椎就有毛病呢.难道算到这次打架里?另外.第四个问题里面的误工费不存在.因为他没工作.他总不能编个什么吧.那另外的营养费.这个是怎么制定的? 我的意思就是.他现在要赔3万.我就想知道闹到法庭上.我将会大概赔多少.因为他看病的钱超不过2000目前应该.另外我认识的比较多.我想知道托个什么样的人.比较合适.认识的包括市局的.预审.形警大队的等等.

打架致轻伤,对方要求赔偿金额过高不接受的,可要求对方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式,由法院依法判决应该赔偿的金额。
轻伤的赔偿:
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5、交通费: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6、住宿费: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8、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通常情况下,造成了他人人身轻伤伤害的话,是按照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进行处罚的,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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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20
你还真是个北京爷儿们。我也是个绝不让父母受欺负的人,否则我就急。当然对女孩子下手是说不过去滴(呵呵)

言归正传,你扇了一人的耳光后,已经没有其他危害行为或意图了(你问题中没有描述到“你有这么做”)。那么,对方的男孩子上来打你,可以说是意在报复了,而你的两拳还击或许可以算是“正当防卫”。如果法院认定是“正当防卫”,则你没有责任。估计警察到现在都没对你进行拘留或罚款,也考虑到这个因素存在的可能性。

如果派出所现在还没有认定你有责任或负主要责任,那么对方因轻伤而去医院的治疗费用,你也没有垫付的义务。当然,如果你想息事宁人的话,主动带对方去治疗并承担费用不失为一种方法。不过,看你提到对方因鼻梁折了就动辄一口一个“3万”的,如果你轻易放低姿态,恐怕也会让其更得寸进尺。

关于你的疑问:
“他在法医坚定完以后还能去医院什么的做治疗吗.这个能算到以后的赔偿里吗? ”
他当然可以去医院治疗呀。如果这个治疗跟他鼻子折了有因果联系,而且在必要的程度内,那么就可以算进赔偿里——前提是他能提供有效的单据。

“如果派出所直接来按我.我应该托人办理什么手续.是取保候审.还是什么”
如果是来对你行政拘留的,你就要托父母替你准备好衣服等生活用品了,或许多交点罚款你可能很快就出来了;如果是来刑事拘留的,那就是你说的要取保候审了。

“那么对他有没什么刑事判罚或拘留.毕竟他也对我造成了轻微伤”
因为你只是“轻微伤”,一般只有在造成他人“轻伤或以上的”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他最多也就被治安处罚——行政拘留或罚款。在民事责任方面,在你产生损失的前提下,你也可以起诉或反诉他呀,要求他赔偿损失呀。

“如果对方想让我赔3万.他自己在去法院告我的时候就得先交3万.如果交不出呢? 法院还受理吗?”
不是他想让你赔3万,你就得赔3万的。要求赔偿的数额是要有法律依据的,不能光用空口白牙来喊。(要是光喊的话,我能喊把天文数字出来,呵呵) 还有,案件的受理费没这么高。他如果有困难的还可以申请缓交。在此节选《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给你看一下:(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我都需要赔偿对方什么费用?”
法院会根据他的诉讼请求来判定。如果一些费用是你应当赔的,可是他又没在诉讼请求中提出或庭审中增加,法院也不会加进去让你赔的。他可以提请赔偿的项目无非就是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
如果法院判定对方也存在过错的话,你只须按你过错程度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我的粗浅见解谨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针对你补充的回答:
就你所描述的情形,鄙人认为,不考虑你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在民事责任方面,对方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过错,如果闹到法院,法院应当只会让你赔一部分。你最多应承担80%。如果他的医疗花费不过2000元,再加上数额可能为500—3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应该能够应付此事了。如果属于“正当防卫”,用网络语言表达就是:跟你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如果你要找人,就找刑警,主要是把刑事责任那块给安排好了;承担刑事责任对你今后的工作、出国都很不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1-19
你的问题前面那位大哥已经说了,但我的看法与他的不太一样,我认为你们的纠纷应因事而论,看看你的行为是不是正当防卫,那就看你们在派出所是怎样讲的,不管怎样你对他的伤害不过就是15000元以内就可以摆平了。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打架致轻伤,对方要求赔偿金额过高你方不接受的,你方可要求对方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式,由法院依法判决应该赔偿的金额。
因打架致人轻伤的,要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对于民事赔偿,处理的方式主要是有二个:由双方协商进行赔偿或通过法院诉讼赔偿。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4个回答  2008-11-19
第一,按照惯例,他去医院治疗,一般会让您支付。因为医生一般会认为这个需要治疗,而且处于盈利会给他开很多药,前提是说得过去的。而且各项治疗是否必要,均由医生说明,医疗这么专业,法官是不懂的。你处于劣势。
第二,轻伤一般可以作治安处理了,但是不会受刑事处罚。也可以调节完事儿。破财消灾。不需要取保候审。
第三,派出所是不会报到法院的,首先,刑事诉讼是检察院起诉,公安机关无权,其次,民事诉讼是本人起诉,与公安机关无干。你这种情况,最多治安拘留+赔偿。
第四,赔偿主要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

希望我的答复对你有帮助,下次别这么冲动了,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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