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的来历是什么?

如题所述

除法运算所使用的除号“÷”被称为雷恩记号,因为它是瑞典人雷恩在1659年出版的一本代数书中首先使用的。1668年,他这本书译成英文出版,这个记号得以流行起来,直到现在。

1666年,莱布尼兹在他的一篇论文《组合的艺术》中首次用“:”作为除号,后来逐渐通用,现在德国、前苏联等国一直在使用。

「÷」(除)的符号有两种说法。一是该符号代表除法以分数的形式来表示,一的上方和下方各加「 」,分别代表分子分母。另一种说法,以分数表示时,横线上下的「 」是用来与「-」区别的符号。

德国知名科学家莱布尼兹,则认为「×」的符号,虽然使用普遍,却bai易和代表未知数的「X」混淆。所以他主张采用「^」符号来代替。他还主张以「:」替代「÷」的符号。不过这两种符号,迄今并未实施。

扩展资料:

除法运算定律

商不变性质:被除数和除数同时扩大或缩小相同的倍数,(0除外),商不变。

连续除去两个数,等于除去这两个数的积。a÷b÷c=a÷(b×c)

被除数扩大(缩小)n倍,除数不变,商也相应的扩大(缩小)n倍。

除数扩大(缩小)n倍,被除数不变,商相应的缩小(扩大)n倍。

被除数连续除以两个除数,等于除以这两个除数之积。有时可以根据除法的性质来进行简便运算。如:300÷25÷4=300÷(25×4)除以一个数就=这个数的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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