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属于。《条例》第二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这条规定,构成娱乐场所需要三个要素:
一是,它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据此,免费提供娱乐服务的场所,不是本《条例》的调整范围。
二是,它是向社会开放的公共场所。据此,单位内部专门为本单位职工、家属服务的场所,本《条例》不调整。
三是,它是消费者自娱自乐的场所。据此,专门提供各种演出的场所,也不属于本《条例》的调整范围;这类场所,应纳入《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调整。
一类是以人际交谊为主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
另一类是依靠游艺器械经营的场所,如电子游戏厅、游艺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