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丈夫、婆婆、小姑子暴打,情急之下挥起刀子”错了吗?

如题所述

河南的卞先生和赵女士本是一对恩爱夫妻。卞先生踏实肯干,人也实在,赵女士性格耿直,做事勤快,相互间感情很不错。两人结婚近十年,生育了两个孩子,小日子也算过得甜蜜。

但有一件事,始终梗在赵女士的心头让她无法释怀。那就是结婚后,卞先生还是像未婚时一样,每件事都要向父母汇报,得到指示才去执行。而且每天晚上,都保持与母亲通话半小时的习惯,事无巨细,都要像父母汇报一遍。

赵女士感觉自己好像生活在婆婆的监控下,很是别扭。而卞先生则认为,自己与母亲通话是由来已久的习惯,就是唠唠家常,没什么大不了的。

一边是卞先生和父母、妹妹热聊,一边是妻子被晾在一旁,像个局外人。赵女士渴望融入这个家庭,一家人却像约定了好一样,只要她在场,就各玩各的,互不理睬。

赵女士渴望丈夫能从中协调,卞先生却不置可否,甚至一家人在一起讨论赵女士的种种不是。

这种矛盾的累积,终于在他们婚后第二年爆发了。也自此让夫妻二人反目成仇,感情再也回不到从前。

那时,两人的第一个孩子刚满一周岁,因病住院。赵女士嘱托婆婆到医院给孩子挂吊水。

回来的路上,赵女士骑电单车带着婆婆,婆婆则怀抱小孙子。没想到孩子不让婆婆抱,哭闹不止。婆婆生气之下,就推搡孩子。正好被赵女士看在眼里。

作为母亲,赵女士心疼孩子生病,觉得婆婆不应该如此对待小孩子。于是,晚上就对自己的丈夫卞先生嘟囔了婆婆几句。

没成想卞先生竟勃然大怒,骑在赵女士身上,挥起拳头对妻子便是一顿暴打。赵女士被打得满头是包,胳膊抬不起来,鼻梁也被打弯了,脖子被掐住呼吸困难。

情急之下,顺手摸着了床头案子上的一把刀向卞先生拍去。混乱中,卞先生的手被割破,头部也受了伤,鲜血淋漓。

夫妻二人打得不可开交。卞先生抓起电话打给了母亲和妹妹。二人闻讯大惊,迅速赶到,协同卞先生夺下赵女士手中的刀子,对赵女士又是一顿暴打。

卞先生被送入医院之后,冷静下来的赵女士也觉得自己实在是昏了头,对用刀伤到卞先生这件事很是愧疚。想想夫妻二人一直相处和谐,于是到医院看望丈夫。

卞先生的妹妹当着众人对赵女士破口大骂,抄起物件就把赵女士追打出病房。对此,卞先生的母亲和被卞先生打电话叫回来的父亲,竟然未做任何劝阻。

心灰意冷的赵女士带着一身伤痕,自此远走广东,离开了家里的是是非非。卞先生一家人也像是完全遗忘了这个人,没有和赵女士联系。

但是仔细想想,夫妻二人好像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卞先生又想起了妻子的好,于是,独自一人到广东找赵女士复合。

赵女士看着眼前这个男人,想起二人都是彼此的初恋,美好的回忆仿佛都在脑海中翻涌而出。她妥协了,有一次接受了卞先生。

只是,过去的伤痛仍历历在目,二人的感情再也回不到曾经的信任与毫无芥蒂。

接下来的几年时光,二人分居两地,偶尔短聚,大部分时间靠电话联系。几年前的那次家暴事件,都在彼此心头留下了难以忘怀的伤痛。然而,却没有人提起,事件的起因究竟是为何?

七年后,夫妻二人都想回家乡发展。赵女士准备开店,无奈资金不够,她想让丈夫帮扶一下。没想到卞先生脱口而出“钱的事情,想都别想!”

赵女士的心顿时跌至冰点。她觉得夫妻情分已尽,干脆离婚。而卞先生却说,自己是对赵女士心中有气,希望她能够因当年的事情,诚恳地向自己道歉。并不是真的不想帮她。

况且,自己心里还有赵女士,并不想和她离婚。

对此,卞先生的母亲和妹妹却极力反对。

母亲在连线中直言,自己的儿子什么都好,寻不出缺点。反而是儿媳妇坏透了。妹妹更是彪悍地说出,当年打嫂子打得太轻,希望哥哥赶紧和赵女士离婚。

这是发生在《金牌调解》节目现场的一幕。说实话,看到此处,作者都想对赵女士说,赶紧离开这个家吧!

人常说,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实际上是两家人的事。的确,对于不明事理的人来说,一场婚姻,确实能卷入两个家庭的是是非非。

赵女士说自己的老公是个妈宝男,我更同意专家的说法,卞先生是个典型的“巨婴症”患者。

一个已经成家立业的大男人,事无巨细都要向妈妈汇报,听取妈妈的意见,致妻子于何地?

一家人联合起来,共同对付这个外来的媳妇,完全没把她当家人,她心中没有怨言才怪!

婆婆和小姑子搅和在一对夫妻的家里,导致两人日子过不下去,不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吗?

卞先生怨恨妻子动刀伤了自己,可曾认真想过,发生这一切的根源在哪里?不就是自己不分青红皂白,一意偏袒母亲,对妻子家暴引起的后果吗?“自食其果”这个词用在他身上也不为过。

孝顺父母没错,但“愚孝”不等于真孝顺。已娶妻生子,就应当自立自强,疼爱妻子,照顾她,帮助她融入自己的家庭,使她真真正正成为自己的家人。

身为婆婆和小姑子,想让自己的儿子、哥哥幸福,应当从对方的角度出发,对他所爱的人包容、忍让。而不是一味挑刺。

写在最后,用演员马伊琍的一句话结尾“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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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6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是打击违法行为的重要法律武器。1997年《刑法修正案》对正当防卫制度第二十条进行了重大调整,放宽了正当防卫的限制条件,增加了特殊防卫制度。自1997年《刑法》实施以来,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按照修改后的《刑法》的规定,正确、妥善处理了大量相关案件,普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保证过于严格,甚至严重不当行为。近年来,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件往往引起广泛关注,新闻媒体、专家学者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其中,发表意见,进行热烈讨论。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说,制定这一指导意见,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指导意见》的公布和实施,对于准确理解和适用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正确处理正当防卫案件,依法维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鼓励见义勇为,促进社会诚信具有重要意义。

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件千差万别,具体案件的性质可能会因一个细节因素而发生变化。《指导意见》不能包罗万象,只能在普遍性和原则性上提出相对明确的规则和指导方针。要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正当防卫的具体案件,关键在于办案人员要深入理解法律精神,树立正确观念,把握公众的公平正义观,根据法律原则做出合理合理的准确判断。基于此,《指导意见》第一部分具体规定了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一般要求。

对于以防卫为名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坚决避免认定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依法认定为防卫过当。

第2个回答  2021-03-26

没错。是老公先打人之前,并非是自己先拿刀子伤人的。

拿刀子是属于正当防卫,如果不拿起刀子,那么自己的性命谁来保护呢?

一、被丈夫暴打,拿起刀子反抗

梁女士和卞先生是自由恋爱,卞先生每天都要给母亲打电话汇报今天的一天行程,梁女士对卞先生这样的习惯非常反感,可是卞先生却说只是拉拉家常没有什么。

每次一家人团聚在一起,梁女士就如同局外人一样,弄得心里很郁闷,后来和婆婆一起给儿子打吊瓶,婆婆对儿子没有半点耐心,动作非常粗鲁,梁女士向卞先生抱怨了几句,而卞先生直接对梁女士暴打,在挣扎的过程中梁女士摸到床头的刀子直接滑向卞先生。

梁女士被卞先生打得鼻子骨骨折,到处都是淤青,而卞先生的手被梁女士的刀子划伤,头部也受伤,后来梁女士主动到医院去看望卞先生,可是到了医院后被婆婆和小姑子又是一顿暴打,梁女士直接生气离家出走。

再后来过了几年,卞先生想起了梁女士的好,想要符合,期初梁女士有心复合,可是当她问卞先生要钱投资时,卞先生说“钱的事情想都不要像,还是想想怎么跟我为当年的事情道歉”听到卞先生的回答让她彻底死心。

二、拿起刀子是正当防卫

如果梁女士不拿起刀子反抗的话,请问卞先生打梁女士到什么程度呢?什么时候能结束呢?梁女士的鼻骨已经骨折了,再打下去她的生命都很难得到安全,她不自救难道要让卞先生一直打下去吗?

拿刀子是正确的,是属于正当防卫。

再者说了作为丈夫的凭什么打妻子,难道就因为妻子吐槽了两句婆婆吗?没有道理,也没有理由,丈夫打妻子本身就已经错了。

是丈夫先打的妻子,不是妻子先打的丈夫。

三、女人一定要远离巨婴男

卞先生以聊家常为理由,和婆婆和小姑子没完没了的聊天,完全将媳妇抛弃,让媳妇感受不到家庭温暖,感受不到丈夫的温暖和疼爱。

说好听了卞先生与母亲聊家常,说难听点丈夫就是一妈宝男,就是一巨婴男,都已经成年了,还事事离不开母亲,还保留着幼儿时期的习惯和母亲汇报自己的一切生活。

男子汉大丈夫,已经成家立业了,要把生活的重点放到老婆孩子身上,为啥还要放到母亲和妹妹身上呢?请问你的爸爸呢?你是父母的儿子,妹妹的哥哥没有错,可是你也是妻子的丈夫,也是孩子的爸爸,你不仅要担负起儿子哥哥的责任来,你还要担负起丈夫和父亲的责任。


最后:女人要时刻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不管在什么时刻都要给自己留有一条后路,让自己在绝境之处可以有其他选择。比如在床头放一个保护自己的木柜,在自己的银行卡里存私房钱等。









第3个回答  2021-03-16
这种情况我经历过………印象特别深刻,。那会还在读初三………家里面是开了一个小店,因为爷爷奶奶老给弟弟零花钱,几十几十块的给,我就一天两块早餐钱……不服气,就从小店里面拿了钱,也没拿多少,就三五十………爷爷奶奶两个人骂的好难听,话里全说谁叫我是女孩子,忍不住拿刀丢了过去,没有伤到人。爸爸回来后知道了,用力删了我一巴掌,感觉耳朵都嗡嗡嗡响………诶!导致现在跟家里面谁都不亲………
第4个回答  2021-02-22
错了,当自己的人身受到伤害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拿出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如果拿刀子 最后伤害的可能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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