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六义”,即是指“风、雅、颂”三种诗歌形式与“赋、比、兴”三种表现手法。
风即国风,是各地的民歌,是诗经中最有成就的部分。
雅包括大雅和小雅,其中大雅31篇,小雅74篇,多数为公卿贵族所做,一般看作“正声”。大雅为歌功颂德之作,小雅多讽刺之声。
颂即祭祀和颂圣的乐曲,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分别为31、4、5篇。
赋是直接铺陈叙述。是最基本的表现手法
比:朱熹:“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即比喻,明喻和暗喻均属此类。
兴:朱熹:“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即起兴,用其他东西引出要说的内容。
扩展资料
风是带有地方色彩的音乐,包括十五“国风”,即十五个地方的民间歌谣。“国风”保存了大量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具有浓厚的民歌特色。这部分诗歌的内容具有鲜明的现实主义特色,反映了当时人民的生活处境及思想意识、审美观念,表达了他们对社会生活的真实感受和深刻认识。
雅是周王朝直接统治区的音乐。
颂有形容的意思,是宗庙祭祀用的舞曲。
颂诗的内容多是歌颂周王朝祖先的“功德”,常在祭祀宗庙时演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诗经六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