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房屋契税问题?

1、请问契税征收的管理机构是哪里?
2、地级标准制定由哪个部门负责?
今天遇到的问题具体是:今天去缴契税,开发商说是1.5%,结果在契税征收所交到3%,很纳闷,应为缴纳3%的标准是房屋面积140以上,或者不是首次购房,或者房屋单价超过该地级房屋单价标准的1.4倍。我买的房子面积125,第一次买房(按揭),这两个都排除了。单价是不是1.4倍,我也查了2008年11月4日,乌鲁木齐土地局、房产管理局制定的地级标准,我买房的地段属于2级地,只有单价超过5200元才会缴纳3%,我也明显不够。我就问收契税的人,他们说有文件,下了新的标准,当时给我们看了封面,是5.18号,昨天下发的。但是不给看内容,说让我找领导,我打电话给土地局和房产局都说没有下新的文件。后来见到领导,说事乌鲁木齐市地税局下的文,我们的地段是4类地了,单价超过4500就按3%。
这事搞的现有几点不明白:
1、地税局是否有权自己单独指定地级标准?不用土地局、房产局参与?
2、既然是制定了制度,我们按制度缴纳,为什么连制度都不让看?
谢谢朋友的解释。现在问题是,我的没有达到140,容积率也可以肯定大于1,地税局卡的就是同地段的1.4标准,他们说我的房屋在4类地,但是根据乌鲁木齐市土地局和房产管理局的标准我们是2类地,现在以谁的为准?

契税征收的管理机构是地税局

2009年05月18日 乌市地税局契税办税服务大厅负责人介绍,按照惯例,为使住宅交易平均价格不脱离实际市场价格,每半年或一年会结合当地实际房产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加之考虑到乌市今年经济的实际状况,税务部门在多次多方调研后,决定按照2008年乌市平均交易价格下调10%后作为最低计税价格。

据了解,按照新税法规定,从去年11月5日起,凡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新房,契税税率为1%,90平方米至140平方米的房屋,容积率高于1.0,价格低于2008年所公布的同级地段均价的1.4倍,三项条件都达到,定义为普通住宅,价格契税税率为1.5%。而只要有一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就定义为非普通住宅,将征收3%的契税。

参考资料:http://www.tianshannet.com/news/content/2009-05/18/content_42441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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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5-20
我今年冬天去交契税没有你所说的情况,我是在铁路局3级地,面积115,按照1.5%叫,如果有新规定应该有通知,具体情况你还是要看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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