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3月15号来到公司, 我在公司工作已经两年多了,09年五一来了,老板突然把我辞掉,当时我的待遇,(包食宿)没有合同,没有保险,而且晚上必须加班,没有加班费,当时给我工资是1500,一直持续到08年4月1号。公司搬了次地方,把食免去,每月补给200百元,又到08年12月28号突然通知要员工出去租房,而且没有任何补给,当时我正给公司做了有副长幅画卷,老板找我谈话说完了之后要给我涨涨工资,结果完了,他连提也没提,09年2月我又帮他画副长卷,老板要我五一前完稿,我按时完成任务,五一三天假我因家里有是请了两天假,结果我五月六号去上班,突然接到辞退,以多请两天假为由,而且把我全部奖金扣去,我该怎么办?怎么能得到应该有的赔偿?着是我第一次工作。大家给出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