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两年多了,突然把我辞掉了,我该怎么办?

我07年3月15号来到公司, 我在公司工作已经两年多了,09年五一来了,老板突然把我辞掉,当时我的待遇,(包食宿)没有合同,没有保险,而且晚上必须加班,没有加班费,当时给我工资是1500,一直持续到08年4月1号。公司搬了次地方,把食免去,每月补给200百元,又到08年12月28号突然通知要员工出去租房,而且没有任何补给,当时我正给公司做了有副长幅画卷,老板找我谈话说完了之后要给我涨涨工资,结果完了,他连提也没提,09年2月我又帮他画副长卷,老板要我五一前完稿,我按时完成任务,五一三天假我因家里有是请了两天假,结果我五月六号去上班,突然接到辞退,以多请两天假为由,而且把我全部奖金扣去,我该怎么办?怎么能得到应该有的赔偿?着是我第一次工作。大家给出出注意

很同情你的遭遇,闲话不多说,逐一帮你解答公司的问题:
1、没签合同,如果你有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证明和其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应补你没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作,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
2、公司因多请假辞退你,没有国家法律、内部规章制度作依据,或及时内部制度有明确规定、你不知道(公司没履行告知义务),也属于单位单方非法解除,应支付你两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3、你现在告诉公司上述第2项待遇,最好留下录音证据证明你已经告知他,如果公司不支付,需加付你额外的赔偿金。
3、奖金不应全扣,一般多请假只是扣相应工资、有制度规定也可以酌情按请假天数在全月工作日中的比例扣奖金,但绝不应全扣。
4、加班如果你没有充足证据,估计没希望,现实中走法律程序很难认定,所以一般职工都要吃哑巴亏。
5、口头承诺涨工资的事,也没希望。
6、提醒:公司是否没给你们上保险,去跟公司谈时,请他按上述规定支付你待遇,如果不妥,可去当地劳动局的监察大队或社会保险稽核办公室立案,一般公司会付出更惨重的代价。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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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5-18
去劳动局告他,如果你有很多证明你加班的证据(例如上下班的打卡)而且你能出示公司同意你请假的证据,扣你的奖金更是没有理由,去劳动局告他们,人家会告诉你怎么办的
第2个回答  2009-05-18
同意一楼,到劳动局咨询相关情况
自己都不维权,别人也不可怜你
第3个回答  2009-05-18
慢慢的,你就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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