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人把别人气死了算不算犯法?会被枪毙不??

首先声明,以下所有纯属真实!如有半点虚假,我烂JJ!
6月1日晚上12点左右
我在QQ上和一个女的聊天
不是用语音
是用QQ打字聊天
开始很谈的来,到了后面她骂了我一句
我感觉很不爽,就开始报复她骂她,骂的很难听(不是我吹牛,我骂人基本不带脏字但是句句都一针见血的那种)
刚开始骂的时候她也骂我,我们互相骂,后来骂着骂着,她不说话了,就光我一个人在骂她,我承认我当时说的话有点狠了
后来她叫我开语音,我就开了(我在语音里没说一句话!也没骂一个字!),我当时就晕到那了。。。我听见她在那边哭,哭的特别伤心
然后就听见那边她给她老公打电话说QQ里有个人骂她,她不想活了,她想死,说两句话就开始哭,哭的特别痛心的那种。。。我本来开始就是气,所以才骂的她,后来真没想到她会哭成那样。。。我一下子就傻到那了,不知道如何是好,她哭了好长时间然后突然把QQ语音关了,然后在QQ里说“你等着,我死给你看”
我脑子都木了,后脑勺发麻!我拼命给她道歉说好话!开语音,开视频,可是她都不接,也不回答我!过了不到5分钟,她就下线了
我当天都不知道杂回去的。。。我万万没想到能把人骂成那样。。。哭的撕心裂肺!我吓的赶紧下机回家了

今天我都不知道是杂过的!!饭都吃不下去,心里七上八下的!!我就想请教专家!如果真的她去死了!!!我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吗???会被枪毙吗????请给我个权威的解释!!
我还想问下我现在还敢上QQ吗???
万一她要是死了,警察在网络上找我杂办???
我QQ都两个太阳了!!!不上可惜啊!!!

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死刑肯定不可能的。

侮辱行为一般只是民事侵权,但是造成严重后果的(致人死亡),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即构成侮辱罪。

如果侮辱他人致人死亡的,是侮辱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一般定侮辱罪。

侮辱罪(刑法第246条),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侮辱罪不是公诉案件,而是自诉案件,也就是不告不理的,如果被害人及其家属不控诉,公检法不能依职权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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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回答:

你上不上QQ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网警想查你是不需要你上QQ的,你还是确认一下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比较好,一般情况下,对方可能是吓唬你,为了被QQ友骂就自杀,这种情形相当罕见,如果你是她的网络情人可能还好理解一些,问题她也有老公,哭诉的时候也是找老公也不是找你,因为一个没有很深刻关系的网友的辱骂就自杀,这种事情的可能几乎为零,在你被吓死之前,建议你新申请一个QQ号装成女生之类的,然后很偶然的加她。看看她是真的不上线还是真的死了。。。。

就个人看法,自杀的可能性几乎是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6-02
骂人者是否要承担责任,主要是看辱骂者是否存在过错。民法中一般适用过错原则,如果骂人者主观存在过错,并且其辱骂行为与被辱骂者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骂人者需要承担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民事责任。如果被辱骂者或者其近亲属不能证明二者之间存在一定关联性,鉴于“骂死人”属于生活中的一种特殊情况,在双方对死亡后果均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法院可依据公平原则要求辱骂者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但辱骂者在这种情况下无须赔偿精神损失。至于赔偿责任的大小,主要是看骂死致人的过错程度,辱骂行为对死因所占比例。法院可根据具体情节确定赔偿数额。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骂死人”属于特殊情况, 但“骂人”很常见。对于这种情况当事人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我国法律对此也有相关规定,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因此如果只是一般辱骂情况,被骂者可以先向对方提出口头警告;如果对方置之不理,则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对方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人格尊严权,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如果对方多次对自己进行辱骂,使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在查实后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辱骂者进行治安处罚,即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另外,根据我国《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对方辱骂的情节比较恶劣,使自己的身心受到很大伤害,则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控告对方构成侮辱罪。
第2个回答  2009-06-02
综合你的情况,对于她的自杀,你不用负刑事责任。你担心是她因你自杀,你是否构成刑法上的故意杀人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

对于自杀的人,除非你逼迫、诱骗或教唆他人自杀,否则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不会被枪毙也不会坐牢。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你的情况并不符合法律要件。

但是,如果她真的自杀,因为她的自杀跟你的行为有一定的关系,因此,你要承担一部分的民事责任。要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

骂人者是否要承担责任,主要是看辱骂者是否存在过错。民法中一般适用过错原则,如果骂人者主观存在过错,并且其辱骂行为与被辱骂者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骂人者需要承担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民事责任。如果被辱骂者或者其近亲属不能证明二者之间存在一定关联性,鉴于“骂死人”属于生活中的一种特殊情况,在双方对死亡后果均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法院可依据公平原则要求辱骂者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但辱骂者在这种情况下无须赔偿精神损失。至于赔偿责任的大小,主要是看骂死致人的过错程度,辱骂行为对死因所占比例。法院可根据具体情节确定赔偿数额。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骂人把别人气死,当然是违法行为,但不会被枪毙。
  骂人,其行为涉嫌公然侮辱他人,千万了人被气死的严重后果,依法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但不会被处死刑。
  法律没有规定说可以处死刑。
第4个回答  2009-06-02
谈几点意见供你参考:
1、你可以放心,她死不了,如果因此而死,她愚蠢至极。
2、毫无疑问,她是个小肚鸡肠的女人,受不得一丁点委屈,可能因为“无端招骂”受不了,但不至于去死。
3、骂人致死,古来有之,如三国时,诸葛亮骂死王朗,成为千古笑话,当然,两国交兵,不存在责任问题。
4、当面对骂,即指着鼻子骂,因此导致恶果,肯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你是“隔山打炮”,实属少见,我想应该另当别论。
5、骂人致死,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与骂人的内容有关,如果无中生有,诽谤他人,侮辱人格,肯定要承担责任,轻则民事赔偿,重则刑法量刑。
6、据你所言,“基本不带脏字”,应该“情节较轻”。
7、你可尽管放心,决无死刑,如果枪毙,我负责任。
8、你尽管上QQ,两个太阳,丢掉可惜。一则警察要找你不在于你上不上QQ;二则那女的没事的,不会有警察找你;三则,假如女的出事了,属于民事,应该是法院传讯,最多承担民事责任。
没事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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