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到外省员工不去能不能得到赔偿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1、市内或近距离搬迁的,审判实践中一般认为不需要与员工协商,员工应当服从安排到新地址上班,很难得到赔偿。 2、搬迁到外地,或远距离搬迁、确对员工正常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变更 劳动合同 约定的工作地点,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 工资 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下需要向员工支付 经济补偿金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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