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抽检不过对导师的影响

如题所述

答辩前抽检,不合格会要求重做/补充论文工作或重写/补充论文。 推迟答辩是必然的。 答辩后论文通过,但抽检(就是所谓“后评审”)不合格。 学生学位取消,导师停招2年;学校的学科评估、双一流评估等均会受到影响。

    答辩前抽检,不合格会要求重做/补充论文工作或重写/补充论文。推迟答辩是必然的。

    答辩后论文通过,但抽检(就是所谓“后评审”)不合格。学生学位取消,导师停招2年;学校的学科评估、双一流评估等均会受到影响。各学校/学院对导师还有额外的惩罚(比如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直接不合格等)。

    2014年教育部制定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要求,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质量约谈。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将撤销学位授权。

    论文重复率低并不能证明论文的“原创性”。我见识过很多奇葩论文,比如将论文字句写得狗屁不通从而降低重复率但实际都是抄的;比如拿人家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扩展之后改来改去,重复率很低,但是核心思想和方法是相同的。这种论文全部劝退。

凡硕士学位论文被一位专家评为“不合格”者,应在一年内根据评阅人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学科和院(部、所、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所在院(部、所、中心)组织两位校外专家进行双盲复审。如复审结果均为“合格”者,经院(部、所、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可不撤销其已授学位;如复审结果有“不合格”者,经院(部、所、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撤销其已授学位,但允许其在规定时间(博士为两年、硕士为一年)内修改或重新撰写学位论文后再答辩一次并申请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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