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供暖收费标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5
收费标准:供热收费标准按鹤发改价管〔2008〕284号文件规定执行,收费面积按建筑面积88%计算,居民4.1元/月/平方米,非居民7.0元/月/平方米。二次运行费仍按照0.6元/月/平方米执行。
收费渠道:微信、支付宝交费;建行主城区各营业网点;淇滨区黄河路合欢巷鹤壁市淇滨热力有限公司营业大厅。
因疫情原因,为减少人员聚集,请用户尽量采用微信、支付宝及建行网银等电子渠道,或选择附近的建行网点进行交费。
用户到收费大厅办理业务时需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执行佩戴口罩、扫码登记及体温测量等防控措施后方可进入。
上年报停用户至11月5日前未交纳供热费的将视为继续报停,无需办理报停手续;本年度采暖期新报停的用户,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到鹤壁市淇滨热力有限公司营业大厅(携带户主身份证)于10月31日前申请报停业务,逾期将不再办理报停手续。
取暖费收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来算,和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屋产生相关费用,不管住户是否居住,都要缴纳。
2、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每个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不是很高。
3、国家规定,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以不用缴纳取暖费,但是一般统一管理的小区,会统一安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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