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撤诉被告可以不同意吗

如题所述

原告撤诉是不需要被告同意的。原告是主张权益的一方,只要原告申请撤诉,法院应作出同意撤诉决定的,如果是被告不同意,也无法左右法院作出同意撤诉的决定;如果被告有什么异议,撤诉的决定下达后可以以原告作为被告另行提起诉讼。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
一、原告撤诉会对被告造成什么影响?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作为诉讼案件本身而言,已经结案,对被告的所造成什么影响主要可能有二个方面:
1、原告不再向被告主张权利,被告也不用再进行应诉。
2、双方的纠纷仍未解决,原告有可能另外再行起诉被告。
二、原告的权利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原告有下列诉讼权利:
(1)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有权委托代理人替自己进行诉讼。
(3)有权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4)有权申请审判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回避。
(5)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6)在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和有其他紧急情况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
(7)有权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8)有权请求法院予以调解或与对方当事人自行和解。
(9)有权查阅和自费复制本案的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10)有权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证据:经法庭许可,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11)有权要求重新调查、鉴定或者勘验。
(12)在法庭上,有权与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
(13)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有权发表最后意见。
(14)在宣判前,有权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15)有权阅读法庭笔录;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有权申请补正。
(16)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有权在法定的期限内上诉。
(17)胜诉的原告,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对方如拒不执行,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在实际的民事诉讼过程中,是有可能碰到原告因各种缘由放弃起诉被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的情况出现。在一般情况下,原告申请撤诉,法院会同意撤诉。如果原告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同样会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八条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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