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州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怎么发

如题所述

导航
 
长者模式
首页
首页
领导之窗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机构职能
叙州概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养老救助
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县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8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力保障我县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不断提高特困供养水平,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努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宜府办函〔2017〕207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提高全县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提标工作的重要意义

合理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是保障基本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是坚持共享发展,使特困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的现实需要;是打赢脱贫攻坚,发挥社会救助托底功能的现实需要;是密切党群关系、全心服务人民的必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从思想根源上充分认识做好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工作的重大意义,把保障和改善全县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做好相关工作。

二、具体标准和执行时间

(一)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780元/人•月,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68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650元/人•月,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550元/人•月。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500元/人•月,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300元/人•月,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100元/人•月。自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中的照料护理费用,由县民政局统筹用于购买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集中供养的,统一用于供养服务机构照料护理开支;分散供养的,由乡镇政府按照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用于支付服务费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提标任务全面完成。此次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是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倾力保障民生、坚持社会发展共享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12-27
可这样发。1先找区委会,让他们落实一个个发。2直接打银行卡里面。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