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义发的邀请函(请柬)是否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如题所述

1. 一般情况下,单位名义发出的邀请函(请柬)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以体现正式性和权威性。
2. 然而,对于一些非正式的会议或者当受邀人已经清楚单位和活动的具体信息,能够接受没有公章的邀请函,这也是可以接受的。这并非一个严格的法律要求。
3. 在需要刻制公章的情况下,外地单位需首先向原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刻制印章介绍信或证明。
4. 接着,凭借该介绍信或证明,再到刻字厂或刻字店所在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换取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
5. 最后,根据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进行公章的刻制。
6. 对于国有、集体企业单位要刻制各类印章,如财务章、合同章等,需要提供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并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备案。
7. 公安机关在审查后,会发放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之后方可到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进行刻制。
8. 外资企业在刻制印章时,需要凭借营业执照和《三资企业备案证》。对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中方开具的介绍信是必需的。
9. 刻制党政、国有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内部机构公章,需要提供本单位的上一级领导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或信函。
10. 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审查后,会发放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等,以便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进行公章的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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