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干了13年,公司一直没有交社保,我们没有劳动合同,我应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判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如果办理离职手续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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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21
工作十三年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签合同、不缴社保是违法的,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并要求补缴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2个回答  2021-09-21

像这种情况,在公司干了13年,一直没有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即使与公司打官司,胜算的几率也非常小,只有协商公司给予一定的补偿。

第3个回答  2021-09-21
你在一家公司干了好多。公司还一直没有给你交社保,也安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该怎么办呢?这个问题回答起来很简单,如果你们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公司只要你有工资证明,公司还没有给你交社保的钱。往下你就去找工资,领导叫他给你补办,如果他说不补办的情况下,我们就去劳动局告他,如果领导还是不给你。补办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去劳动局把情况一五一十的反应给劳动局。这样劳动局就会替我们出面的。到时候不但会重重的罚公司一下,还要把你的社保补贴,福利,一切等等都要给你的,所以说不要害怕现在国家队。打工者是很偏向的。
第4个回答  2021-09-21
这个情况,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如果公司不补交社保,可以去社保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去投诉时,要带上你在这个公司工作的证明。
工作照,工资条,工作时使用的单据等等可以证明你在这里工作。
要求补交社保,因为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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