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母亲在外婆之前先死,外婆的房子是在母亲死后所得,我们有继承权吗

母亲在外婆之前先死,外婆的房子是在母亲死后所得,我们有继承权吗

  你们有代位继承权。

  (一楼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本案不是转继承,而是代位继承,转继承是你外婆先死,你母亲后于你外婆死亡,但是,死亡时间很接近,财产还未分割份额,这时直接转继承给你母亲的继承人,如果是转继承,你父亲也有继承权,在代位继承中,你父亲没有继承权)

  转继承:

  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遗产开始之前,继承人突然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就有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来继承继承人应该从被继承人处继承的遗产。例如:某人死亡后,他的儿子在还没有继承遗产之前又突然死亡,那么就有他的孙子代替他父亲来继承他父亲应该继承的遗产。

  代位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份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条,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第26条,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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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继承法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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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6-01
【章名】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
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
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
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
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
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
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
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
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
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
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
,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14
该问题属于遗产继承范围。对于该外婆的遗产,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按法定第一顺继承人继承,即:配偶,父母,子女。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而亡,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继承人的子女由法定的代位继承权,其继承份额,仅限于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
第3个回答  2009-06-01
有权利~
第4个回答  2009-06-01
有继承权
这是法律上所说的转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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