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不用市政供暖如何收费?

如题所述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供热部门,以天津市为例,申请停热需交纳20%热能损耗费。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
第二十五条在不影响其他用热户正常采暖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用热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9月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暂停供热手续,交纳热能损耗补偿费。新建房屋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办理暂停供热
申请条件:供热满2年以上用户且不欠供热费
申请材料目录:产权人,产权人身份证,供热合同,需要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
办理程序:热用户到供热站各营业厅办理,申请停热无欠费并交纳20%热能损耗费。
办理程序:热用户到供热站各营业厅办理,申请停热无欠费并交纳20%热能损耗费。
参考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http://www.dlnet.gov.cn/home/article/transdetail/id/11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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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3
市政集中供暖分户计量、实行两部制热价的用户,其暖气费中包括固定和流动两部分,固定部分包括暖气成本、设备损耗等固定费用,流动部分则是根据住户家中的流量表计算的,如果住户不使用暖气的话,就没有流动部分的费用,但固定部分仍然需要承担一些费用,收费比例为30%~60%,具体由供暖部门和用户协商。由市热力公司供暖的分户计量用户基本热价按照50%标准收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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