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建筑艺术作为民族文化的体现和时代精神的产物

如题所述

 1 建筑与艺术的关系

  “建筑”,这个词分为2种涵义:一是泛指“房屋”、“建筑物”;二是指建筑师经过设计构思所创造的建筑式样和风格,是艺术与文化领域中“建筑学”范畴的创作。

  “建筑”与“艺术”,一个是工程学科,一个是艺术学科,似乎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但是由于“建筑学”这个学科的内容和专业特点,又产生了“建筑艺术”、“建筑美学”、“建筑文化”等等这些学科交叉融合的概念。

  英语中“房屋”、“建筑物”通常是用Building或House来表示,而“建筑学”是用Architecture来表示。此词来源于希腊文Archi(首要的)tekt(工作者),表示建筑师的工作是人类社会首要的工作,可见其重要性。英语中的“艺术”一词是Art,“美术”一词是the fine arts, 就包涵着绘画、雕刻、建筑的解释。因为建筑也是一种造型,因此它就涉及"形”和“体”的美感因素,包括点、线、面、形、体、质、量、色等造型艺术规律的学问。因此从造型艺术的角度来看,建筑是列入美术的一个门类。但建筑又有着很多超越美术的内涵和意义,不是用“美术”一词可以涵盖的。

  “建筑学”从总体而言,它是作为一种科技与艺术相结合的综合学科。世界建筑师的《华沙宣言》是这样描述它的:“建筑学是为人类生活创造住处的艺术和科学的综合体,建筑师的责任是把原先存在的和新的环境(自然和人造的)结合在一起,它负责为城市外貌提供美学和设计能为人类接受的空间"。从中可清楚地看到“艺术”与“科学”、“美学”和“设计”这些字眼是如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建筑学”既不是“纯科学”,也不是“纯艺术”。

  2 建筑艺术与文化艺术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建筑艺术与文化艺术都同属于“上层建筑”,它们有着共同的创作基础;它们也有着共同的创作规律,都是通过人们思想来反映生活,通过对生活的概括、集中、提炼,形象地表现出艺术形象,并具有时代性、社会性和民族性;它们都同样地受到艺术普遍规律的指导和制约,有着相同的创作手法和结构处理,同样有主题思想和形式结构,同样有序幕、发展、过渡、伏笔、对比、呼应、高潮、尾声等的处理,同样有统一与变化、均衡、对称、节奏、韵律、比例、尺度、虚实、象征等的形式法则。

  建筑艺术和文化艺术的不同点在于,文化艺术中的文学,主要是文字和语言艺术,戏剧在文字剧本上还要加上演员艺术及舞台效果,音乐是听觉艺术,电影则是更为综合的艺术。

  建筑艺术血缘上属视觉造型艺术——美术的一个门类,但它却要从属于实用性和功能性的要求,受到建筑材料、力学结构等科技性的制约,建成后在地面占据较大的空间,人人可看到,并且保存的年代也较长,因而其影响也就更大。建筑与生活的关系也要比文学艺术更为直接和广泛,从建筑类型的多样性和实用性中可以看到,建筑和人类的全部生活都发生联系。在这种联系中,建筑的造型审美观必然会对人们精神意识产生巨大影响。

  建筑艺术虽然和文学艺术一样可以反映生活,但它不是简单地直接反映生活,由于它本身的实用性和功能要求,不能企求建筑像其他艺术如雕刻、绘画等那样直接说明生活中的情节和人物。这似乎是它的艺术局限性,其实不然。建筑艺术主要是通过抽象几何形体,引起人们的感情,造成一定的气氛,如宁静和动感、平淡和隆重、朴素和华丽、淡雅和高贵、清丽和庄重等,使建筑艺术超脱了具体的形态,从而具有更广阔、概括和永恒的艺术魅力。

  建筑艺术的审美价值还不只停留在绘画、雕刻的二维和三维空间上。建筑师在创造实体形式时,更重要的是关注到由这些建筑实体围合的内外空间及空间延伸上,一方面,这是建筑实用功能的需要,其次,这些空间和环境也可能创造出特有的、具有审美价值的情调和气氛。但这是要通过人们在这些空间和环境进行活动中引发的全方位的立体感受,通过参与、使用、体验和对环境形态的记忆、积累、综合来完成审美体验。这是三维空间加上时间因素,被称为“四维空间”,因此被认为“没有空间就没有建筑”,也正如有些人认为“建筑艺术的真缔在于环境艺术”。这也是建筑艺术区别于绘画、雕刻等其他造型艺术的重要标志。

  3 建筑的文化性

  建筑艺术要求一个成功的建筑,它的造型和风格,是那个时代的社会的造物和结晶,因此也赋予建筑艺术具有时代性和民族性。建筑艺术在本质上是和某一时代、社会群体文化心态有着直接密切的联系。由于建筑受产权所有者的制约和建筑功能性的制约,建筑师本人必须把自己融合在某一时代的社会群体的文化中。再加上建筑艺术创作的抽象性,使得建筑师主要不在于表现他本身的艺术个性,而在于更为本质、更为概括地反映群体文化精神面貌,包括科技水平、审美情趣、价值观念、伦理思想、民族性格、宗教感情等等。

  建筑是一面奇特的“镜子”,既可看到建筑师的思想,又反映了时代的面貌与历史变迁。

  《西洋美术史》的作者简森(H.W.Janson)就把中古以前的金字塔、巴比伦陵庙、帕堤农神庙、罗马斗兽场、索菲亚大教堂、巴黎圣母院、理姆教堂和坎伯雷教堂等伟大建筑物为“每个文明独特的特征”、“巅峰性的艺术成就”。中国的长城、天安门、俄国的克里姆林宫、华盛顿国会大厦、巴黎埃菲尔铁塔、悉尼歌剧院……这些著名的建筑都显示出特定社会和民族的精神面貌,并且随着时代的变迁,不断地扩充着原有的意义。

  对于建筑文化性表述,莫过于雨果描述巴黎圣母院时所说:“这个人、这个建筑家,这个无名氏,在这些没有任何作者名字的巨著中消失了。而人类的智慧却在那里凝固了,集中了。”“这个可敬的建筑物的每个面、每一块石头,都不仅是我们国家历史的一页,并且也是科学史和艺术史的一页。”

  雨果还称巴黎圣母院是“石头的史书”、“石头交响乐”,其它世界著名文豪也说过类似的话,歌德说过:“建筑是凝固的音乐”,果戈理也说过:“建筑……是世界的年鉴,当歌曲和传说已经缄默的时候而它还在谈话。”

  我国著名建筑家梁思成先生,最一般的房屋中都能分析出其含有的造型节奏因素:“一柱一窗地排下去,就像柱、窗、柱、窗的2/4拍子。若是一柱二窗的排列法就有点像柱窗窗、柱窗窗的圆舞曲……”当代著名的华人建筑大师贝聿铭从他自身的建筑创作实践中也体会到“建筑是艺术,建筑的最高层次是艺术”。他们对建筑深层内涵的精辟表述都表明建筑这个独特社会、时代的整体文化心态和面貌。

  建筑是一种文化,它是社会庞大的文化成员重要的一族,建筑文化是通过其独有的社会艺术形式来深刻反映社会时代的群体文化心态及其精神面积,并充当着历代文明的独特象征。

  4 建筑的美学意义

  美学是研究形象思维的学问,本来是文艺批评的一种附属产品,建筑艺术既然是作为社会的一种文化、一种艺术形式存在,它就必然要结合美学来研究在建筑创作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美学又是一种认识论,它是作为一种与逻辑思维相对立的学科,是哲学的一个附属产品,因此也要从哲学的高度来解释建筑艺术的种种现象。也就是说需要用辩证的和历史的唯物主义观点来看待问题,分析问题,防止片面性。美学的一个重要观点是协调观点。因此应该用这个观点去理解造型艺术上的规律和法则,也要用这个观点去处理建筑的科技性和艺术性的关系并研究建筑艺术的特点。

  另外,现代自然科学对文艺不仅在创作工具和技巧方面有所贡献,而且对世界观和创作方法也产生了有益的影响,因此美学逐渐成为一种自然科学的附属品。比如建筑除了三维空间的立体造型,还要面对四维空间(加上时间因素)的建筑群体给合进行美学研究。除此外,还要对建筑“技术美”和“科学美”进行研究和解释。

  因此,“建筑美学”这个独特的学科也应运而生,它的任务不仅在认识和解释客观的建筑艺术现象,而且更重要的是在于进一步更好地指导“建筑学”的发展和提高。

  5 艺术和科学的辩证统一观

  科学和技术性的问题属于逻辑思维,艺术性的问题属于形象思维,科技性主要体现在建筑的“实用”和“经济”这两点上,而艺术性主要体现在建筑的美观这点上。这两方面本来是对立的,但建筑学又必须要求将这两方面有机地统一在一个整体上。

  建筑方针的“实用、经济、美观”这三者虽然有着先后的排列,但其实是不可分割的辩证统一体。

  “实用”和“经济”是建筑的物质和首要条件,缺乏了它们,“美观”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前两者作为一种造型的客观形体出现,它就先天地注定不能脱离造型的“美观”而独立存在。没有“美观”而只有“实用”、“经济”的建筑,可以说是“畸形”的建筑或“不完整”的建筑。而“美观”的涵义是包涵着艺术和美学的内涵。著名建筑家柳士英先生早在1961年,在那个讳言“美”的年代所写的《建筑美》一文中,就明确指出:“尤其是经过艺术提炼的美是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是建筑的精神条件……。”

  “实用”和“经济”是建筑本身的物质和经济基础的实质内容,起着决定作用。而“美观”则是通过基础实质而表达出来的建筑艺术形式,这里包含着设计者的思想意识修养。“实用”、“经济”是建筑的物质条件,这是建筑本质中物质性的一面,而“美观”是建筑的精神条件,也有建筑的精神性本质一面。因此认为“建筑的本质是工程类,不是艺术”这种看法并非全面。

  我们可以看到往往愈是合理和美观的建筑物也愈具有“实用”和“经济”的价值。缺乏这方面知识的人,往往花了很多金钱,而搞出的是很浪费和难看的作品。从这个角度来看,建筑的科技性又要围绕着如何创造合理和美观的建筑作品,要从更高的层次来考虑和设计。

  “实用”、“经济”决定了“美观”,而使建筑艺术只局限于实用美术的范畴,但如果像雨果等文豪将建筑评价成“石头的史书”、“凝固的音乐”以及像简森那样将建筑称之为“巅峰性的艺术成就”来看,那么建筑艺术将远远超出普通的实用美术的意义。美观和艺术,建筑的精神本质将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又反过来影响于实用和经济基础,使建筑成为每个文明的永恒象征,并且一次一次地被历史所证明。

  “实用、经济、美观”三者之间的关系,既是相辅相成又是互相制约的,但制约不是互相排斥。

  脱离“实用、经济”来谈“美观”会导致“唯美主义”和“泛艺术论”,反而抹杀了建筑艺术的真谛,但若否定了“美观”或否定“美观”中所包含的造型艺术规律和形式的探索对建筑创作的指导作用,也一样会否定了建筑创作本身的存在。在建筑创作主题内容研究后,而作恰当的表达形式的研究,做到内容和形式的高度统一,正是建筑作品成功的标志。一概反对形式美探索的观点,实际上也就反对了建筑中艺术因素的存在,既无艺术何来“美观”!

  忽视对建筑造型艺术规律研究,根基不扎实,而期望一下子在建筑创作上取得成功,这种想法看来并不实际。认为“建筑的本质是工程类,不是艺术”、“建筑是美学的误区”等种种观点不能说是以全面的、辩证的、历史的观点来看问题,而只是比较多的从某一角度来观察问题。

  如果不从根本上研究现实生活中美的规律,不系统学习把真实生活形象地经过艺术概括、集中、提炼成建筑艺术形象,而只是从时兴的杂志、画报上“找资料”搞“大凑合”,或者表面模仿或搬用各种主义、各种流派加在自己头上作门面,那么长久下去必然会造成错误的导向,并给建筑创作带来恶果。

  因此研究建筑艺术,不能放弃对造型艺术规律和美学理论的研究,并且要结合建筑设计专业特点,进一步研究建筑的“技术美”、“科学美”并引伸到环境艺术、建筑文化的时代性和社会性的更广阔领域中去拓展,结合和丰富建筑艺术的内容。现代科技进步和发展将会更进一步使艺术和科技结合,以适应形势发展,这种社会进步潮流势不可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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