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享有的“管理学生权”体现在哪些方面?

如题所述

【答案】:C
本题考查的是教育学中对教师权利和义务的识记与辨析。教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习成绩”的权利(可简称为管理学生权)。管理学生权体现了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导地位。主要内容包括:首先,教师有权对学生因材施教,针对学生的特长、就业升学等方面的发展给予指导;其次,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给予及时客观公正的评价;第三,教师有权运用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发展。因此,C项正确。
A项:所谓教育教学权,是指教师有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这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也是教师职业活动中特有的一项内容和权利。主要内容包括:首先,教师依据其所在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工作量、本学科特点等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其次,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第三,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形式、方法等方面进行改革、实验和完善。与题干不符,排除。
B项:《教师法》第七条第5项规定: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我们称之为民主管理权。这是教师参与教育管理的民主权利,有利于调动教师对学校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加强对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监督。与题干不符,排除。
D项: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可简称为学术研究权。学术研究权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主要内容包括:首先,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论文撰写、发表自己的观点等创造性活动;其次,教师有权参加有关的学术团体和学术交流活动。与题干不符,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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