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化管理办法(试行)后期管护

如题所述

湖州市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化管理办法(试行)的后期管护规定如下:


当项目通过验收后,农业部门将扮演重要角色,对新增耕地的质量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持续的支持和监管,确保其质量稳定和提升。


乡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验收后的关键执行者,他们需承担起后续管护的主要责任。其任务包括确保农田水利设施、林网和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完好,这些基础设施的维护对于保持良好的农业生产条件至关重要,进而有助于提高耕地的地力水平。


为了进一步提升补充耕地的肥力,办法实施一项新政策,即在耕地补充的最初三年内,每年每亩将给予不低于200元的耕种补助。这个补助需经市农业局确认后方能支付,以鼓励和保障新耕地的合理耕作与养护。


扩展资料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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