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公共服务工作的意见基本信息

如题所述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旅游业发展的重大决策,即《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以及推动《中国旅游公共服务“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顺利进行,我们提出以下关于进一步提升旅游公共服务工作的重要指导意见。


各地旅游局(委),作为实施这一规划的关键部门,你们的作用不可或缺。目标是全方位提高我国旅游公共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使之更好地适应广大游客日益增长的需求。这不仅关乎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也是我们对游客服务质量承诺的重要体现。


我们强调,服务质量是旅游业的核心竞争力,必须始终以游客为中心,关注他们的需求变化,提供更为便捷、贴心的服务。这包括但不限于优化旅游信息获取途径,提升旅游设施的可用性和舒适度,以及加强旅游安全和应急处理能力。


此外,我们鼓励创新和科技的应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善旅游公共服务体验,提升服务效率。同时,也要注重旅游公共服务的可持续性,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旅游业的绿色、低碳发展。


各地需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地特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这些意见能够落地生根,真正惠及每一位游客。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努力,提升我国旅游公共服务的整体水平,为游客提供更美好的旅行体验。



扩展资料

2012年6月11日,国家旅游局办公室以旅办发〔2012〕281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公共服务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机制、保障措施4部分16条。主要任务是:加快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旅游交通便捷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旅游惠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旅游行政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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